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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光伏项目 总承包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发布时间 2024/3/15 关键词光伏项目总承包   近期更新33462项目点击关注“光伏项目,总承包”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新疆天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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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工〔2023〕159号文(备案证文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天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阜康市甘河子镇西侧约2KM;

2.1.2建设规模:交流容量150.1MW(直流侧194.******查看详情MWp),储能系统容量15.525MW/30.96MWh;

2.1.3总投资额:*****查看详情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总承包计划工期:150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04月13日,(工作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前准备);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2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09日。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6其他:

(1)设计成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每阶段成果(含设计、施工成果)必须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招标人通过不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

(4)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光伏区、光伏区集电线路、道路施工、升压站(GIS、SVG、主变、35KV预制舱、二次设备预制舱、站用变、接地变等)、综合用房(警卫监控室、综合消防泵房、废料储藏预制舱等)、储能装置、光伏电站集控中心改造、送出线路及接入、综合调控中心(火电侧)、防洪、消防等相关工程项目的设计、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检查检测、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设计部分:招标方已委托出具《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投标方依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进行整个工程项目的现场核实、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招标方已完成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验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地形图测绘和勘界等报告,投标方负责依据报告完成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等设施设计),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试桩,竣工图编制和现场服务等。

(2)设备材料部分:本项目设计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

3)建筑安装部分:整个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项目试验、检查测试、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组件投用后性能试验、储能装置的相关试验及第三方验收报告等。

施工用电:由招标方负责办理用电手续,投标方进行设备采购及施工并承担所有费用;

施工用水:由招标方负责办理用水手续,投标方施工并承担所有费用;

(4)其他服务包括:负责光伏场区外送出线路、施工便道、设备堆场及其他临时用地等租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以发包人名义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管理备案、调度数据网及供电手续(含通信通道合同费用,直至项目调度签证卡办理完成)。工程阶段验收(含质量验收及等保测评、等级备案、防洪、消防、防雷检测、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工作并取得批复意见或验收合格文件);配合项目整体验收移交生产,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手续、建筑、设备或服务,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须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电气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电气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

3.3.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已完成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建设方出具的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联合体投标的:

以施工单位牵头的投标人,其联合体组成成员均须有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业绩),施工单位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建设方出具的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设计单位牵头的投标人,设计单位须有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建设方出具的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业绩不做要求。

3.5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1 项(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项目[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备注:①如联合体投标,只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②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含利润表)。

3.7.其他人员要求 :

1)施工项目班子管理成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均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 证),须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对应内容。

2)设计项目班子管理成员(专业配备齐全、主要有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专业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且均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电力设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设计相关注册类证书。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须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对应内容。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由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组成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①近三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 ,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②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情形的,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注:需投标人自行提供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需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需提供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

注:需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0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两家单位除外)。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项目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

如出现虚假材料,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16日1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2日1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凡有意申请投标者,可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免费注册的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下载费200元,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

4.4投标保证金:50万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8日11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天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阜康市甘河子镇

招标管理:胡国栋 电话:158*****499

项目技术负责人:贺军180*****139

监督人:贵公司在参与合作过程中有异议的,可投诉至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督查部,联系人:曾健,联系电话:152*****547,0994-*******查看详情;邮箱:*********查看详情@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电子信箱:**********查看详情@qq.com

联 系 人:许瑞、王志,联系方式:136*****033,0994-*******查看详情

天龙矿业自备电厂绿电替代15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44XZCJQJ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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