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小法委鉴第101、103、104号
凡符合本公示所列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审核后,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选定本案鉴定机构。
一、报名条件
1、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围备案的具有二手车评估资质的机构。(在我院有未结案的机构不予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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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在太原市。
3、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自愿承诺在3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
二、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上午8时止。
三、报名方式
本案采取网上报名。社会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四、2024年3月21日上午10时,我院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随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届时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结果,或来我院901办公室参与摇号现场,随机摇号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查看摇号步骤:百度搜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入司法技术页面--选择案件所属法院--搜索(2024)小法委鉴第101、103、104号公告。
联系人:李永强
联系方式:0351-*******查看详情或178*****991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