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4年3月18日举行的执行财产评估抽签活动已结束,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1、(2019)浙0421执2779号案件的执行财产:浙F83Q22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嘉兴鼎宏二手车评估有限公司,备选机构1为嘉兴新东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备选机构2为嘉兴鸿湘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2、(2023)浙0421执1964号案件的执行财产:嘉善县罗星街道子胥苑42幢2单元201室不动产——嘉兴捷顺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备选机构1为嘉兴市中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备选机构2为桐乡市正远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3、(2024)浙0421执672号案件的执行财产:嘉善县罗星街道孔雀城·学府澜湾2幢1单元702室不动产——嘉兴市国盛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备选机构1为平湖市正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备选机构2为桐乡市中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4、(2023)浙0421执1400号案件的执行财产: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查看详情号-4幢713、714室不动产——嘉善县中信房地产估价造价有限公司,备选机构1为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备选机构2为平湖市正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5、(2024)浙0421执587号案件的执行财产:嘉兴市王江泾镇木林森·嘉兴国际商贸城2幢1702室不动产——嘉兴中瑞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备选机构1为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备选机构2为平湖市正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6、(2024)浙0421执90号案件的执行财产:嘉善县天凝镇源著溪苑2幢1单元1803室不动产——嘉兴市中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备选机构1为嘉兴求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备选机构2为平湖市正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2024年3月18日[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