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 至 2024年3月20日
二、联系电话:0574-********查看详情
三、电子邮箱:*********查看详情@qq.com
四、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交通银行大厦区水利局
五、联 系 人:孙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
2、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
3、建设单位: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水保方案编制单位:余姚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3月18日
附件:原花生米厂地块项目(海曙区HS18-02-04a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附件附图(公示).pdf
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