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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职工食堂食材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发布时间 2024/3/19 关键词职工食堂食材   近期更新535项目点击关注“职工食堂食材”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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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乌苏分包】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2024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乌苏分包】

二、采购编号:

JCTC-2024-003-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塔城分行乌苏市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采购范围为粮油、调味品、蔬菜、牛奶、肉类、鱼类、蛋禽类、冰鲜类、副食、水果等。

2.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3.服务地点: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520号老区中行后院食堂。

4.采购预算:25万元/年

5.服务时间:价格一次谈定三年,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后续管理严格按照总分行采购管理相关要求进行,不定期进行履约评价,对于违反我行供应商管理办法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处理。

(二)采购流程:

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

2.供应商在乌苏市有固定营业场所或下属、关联(同一实际控制人且工商信息可查询)、联营经营场所(有联营合同),所供货物在营业场所有固定销售柜台;供应商应具备一定货物储存能力,应具备自有或租赁的独立仓库及冷库。

3.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肉类产品须提供进货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鱼肉、禽类需提供进货方近期《检疫检验合格证》,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近三年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记录,拟派往本项目团队成员需提供符合食品工作人员《健康证》;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本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6.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供应商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由采购人通过企查查APP等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如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付款发票复印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12.已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材料PDF扫描件至邮箱:**********查看详情@qq.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磋商文件接收邮箱。邮件主题、内容、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则可能视为无效获取材料。收到邮件登记成功的供应商由代理公司发放采购文件,提交资料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内容PDF版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提供内容清晰可辨。

★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版资格证明材料,日期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有时间要求的除外。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njoy5191.com)上发布。

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容一致,对于非以上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磋商申请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开标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901-*******查看详情

举报邮箱:tcjwban_xj@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16号中国银行

九、其他:

特别注意:

(1)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依法进行处理。

(3)采购人履行内部审批后,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

地 址:新疆塔城市光明16号

联 系 人:吴雪芳

联系电话:0901-*******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科创花苑A1座902室

联 系 人:张涛、肖兰

联系电话:0991-*******查看详情13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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