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新闻外宣《电视广播》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2024年新闻外宣《电视广播》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查看详情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重点报道、外宣和介绍婺城区的人文风情及乡村振兴发展建设成果、视频制作生产等。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关于2024年新闻外宣《电视广播》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查看详情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为推送做好婺城新闻,本项目的宣传内容要求在金华市的电视广播平台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推广;而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是金华地区唯一一家官方专业发布电视、电台公益广告的媒体公司,属于独家资源,具有唯一性。
2.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是金华市主流媒体,具有金华人民广播电台、经济生活(公共)频道、教育科技(38)频道等频道。针对婺城区重点发展战略和突出经验成就,在《金华新观察》、《行风热线》等栏目以专题宣传、直播访谈等形式予以配合宣传;在《百姓零距离》、《小马开讲》等栏目配合做好正面宣传;在《金广早新闻》《942早高峰》等广播栏目,切实加大对婺城区在民生改善、社会进步、文化发展等方面的正面宣传力度,同时开设《婺城新闻》栏目。协助婺城上送浙江卫视、央视各频道新闻栏目并播出新闻。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技术成熟、平台完善、资源丰富、传播效果强等条件,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
3.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西路238号五楼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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