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腊林罚公告〔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经当事人书面申请,勐腊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对勐腊县紫页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勐腊县紫页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案由: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三、听证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09:00
四、听证地点:勐腊县林业和草原局3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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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3月28日18:00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28日18:00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勐腊县林业和草原局3楼勐腊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夏寅,联系方式:0691-*******查看详情)
勐腊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