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康复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康复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0日 11: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查看详情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晓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016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康复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059*****827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怡珍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晓洁/157*****016 |
项目概况
宁德市康复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宁德市康复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查看详情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查看详情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宁德市康复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安检门1套、安检机1套。响应供应商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3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描述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转账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购买采购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查看详情@qq.com)并及时致电157*****016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C区16幢二单元1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C区16幢二单元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康复医院
联系方式:黄怡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