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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住建发〔2024〕10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住房和城乡建 消防安全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 发布时间 2024/3/20 关键词住房和城乡建消防安全   近期更新2483项目点击关注“住房和城乡建,消防安全”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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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消〔202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成立局内部专项工作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成员

组 长:黄邦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俊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永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文玲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汤 军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梁宝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李昌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黎剑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管股股长

梁 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股长

苏祖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股负责人

杨松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办负责人

傅 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居办负责人

(二)职能工作组

1、在建项目排查小组

主要排查全市在建项目:(1)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程序;(2)安全疏散、消防设施;(3)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组 长:莫永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黎剑新 工程管理综合股股长

李昌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杨松贤 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揭朝智 工程管理综合股工作人员

刘志海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

杨新挺 消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2、已建成项目排查小组

主要排查投入使用的项目,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物业小区、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的:(1)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程序;(2)安全疏散、消防设施;(3)违法违规施工(装修等)作业。

组 长:陈俊桂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梁 正 住房管理综合股股长

傅 明 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负责人

苏祖福 村镇建设管理股负责人

毛健光 消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麦彩成 工程管理综合股工作人员

杨尚季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

黄青凤 住房管理综合股工作人员

龙宣臣 村镇建设管理股工作人员

黄传毅 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人员

赖辉宇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黄 晋 消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廖旺兴 消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3、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吴文玲 副局长

副组长:梁宝琛 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乃如 办公室副主任

江文龙 办公室工作人员

4、督导组

组 长:莫永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林远爵 党建办公室主任

成 员:黄至兴 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

何丽华 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宗旨。通过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建设工程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推动压实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整治对象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等行为。

2.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

3.设计单位不按照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4.施工单位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5.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责任部门:住建局工管股、质安站、消防办、安居办、村镇股、住保中心等相关股室,联合相关部门)

(二)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不规范、不到位,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电气线路、供用电设施配备使用不规范、不到位电瓶车棚等部位用电管理不到位。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施工现场违规存放、堆放可燃材料,未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专库储存。

6.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落实专人现场管理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住建局工管股、质安站、房管股、消防办、安居办、村镇股、住保中心等相关股室,联合相关部门)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设置不到位。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等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责任部门:住建局工管股、质安站、房管股、消防办、安居办、村镇股、住保中心等相关股室,联合相关部门)

(四)消防设施未规范安装。

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置数量、设置形式、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责任部门:住建局工管股、质安站、房管股、消防办、安居办、村镇股、住保中心等相关股室,联合相关部门)

(五)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责任部门:相关部门)

五、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活动。

1.针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应紧盯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化工园区、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等火灾风险突出场所,和“厂中厂”、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及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民宿等新兴领域建设工程,结合东兴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建设工程履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程序情况。对于排查发现未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的,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限期完成整改,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2.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会同交通、教育和卫健等有关部门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

3.针对高层住宅和地下建筑工程,房管股应广泛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排查重大火灾风险,针对管道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高层建筑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风险隐患和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安居办应对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共有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管理以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消防疏散通道违规堆放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辆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纠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活动。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项目台账,应分类施策进行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督促责任方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一案一策”,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并限期整改。对于能即知即改的,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但威胁消防安全的,坚决果断进行停工停用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报请市政府依法决定。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用足用好行政、法律、经济舆论、信用监管等综合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活动。

1.定期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按区厅要求逐级汇总上报,由自治区安委办和消防安委办协调中央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

2.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未履行消防审验程序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明确受理部门并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拓宽获取违法项目的信息来源,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活动。

1.积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对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管理人、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2.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针对性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和春节后复工复产专题培训。

3.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和考试机构(点)的监督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培训、考试、发证制度,组织已登记备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活动。

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整理收集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将存在问题隐患及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针对性的防范对策措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程序,压紧靠实行业部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及相关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工作格局。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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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好本市范围内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安排指导乡镇工作,加大工作督促督办调度力度,适时采取实地督导、发提醒函或督办函、组织约谈等方式对工作进行督导,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六、工作步骤

(一)除患攻坚(2024年3月15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按本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指挥调度。既要通过整治行动稳定建设工程火灾形势,又要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强化统筹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治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细化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具体落到部门和个人,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请各相关股室分别于3月15日和3月31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工作总结至消防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新挺,0770-*******查看详情;工作邮箱:dxzjxf2019@163.com。

附件:1.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检查表

2.防城港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东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东兴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职责分工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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