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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基于物联网的电梯困人远程监测研究》测试化验加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远程监测 电梯 化验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 发布时间 2024/3/21 关键词远程监测电梯化验   近期更新18027项目点击关注“远程监测,电梯,化验”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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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院《基于物联网的电梯困人远程监测研究》科研项目工作要求,需根据要求为《基于物联网的电梯困人远程监测研究》科研项目开展相关测试化验加工,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基于物联网的电梯困人远程监测研究》测试化验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3.8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通过实验室认证,出具报告需有CMA等国家认证标识。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对我院开展的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基于物联网的电梯困人远程监测研究》,按照项目组的科研进度要求进行公正的第三方测试,并出具权威的、公正的测试报告。

1.交货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89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二)测试服务内容

(1)利用红外传感器实现对故障电梯是否困人的自动识别,利用带语音通话的智能摄像机(分辨率1080P)通过流媒体服务的方式远程实时视频查看,对故障时轿内情况进行录像,支持视频回放和下载,存储时间不少于1个月;

(2)与电梯控制柜协议对接,调用接口采用RESTFUL方式,JSON格式定义,获取服务器平台accessT oken进行协议转接,每2s读取电梯运行数据;

(3)应用Socket方式与厂家平台对接,服务器平台通过IP地址和端口访问厂家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其传输协议为TCP协议;

(4)利用路由器流量卡连接互联网,实现困人情况和故障原因的打包传输,及时报警和通知救援;

(5)实现故障信息的存储,形成自行分类的大数据。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验收后,中标人需为本项目免费提供至少一年的升级、维护服务。

2.在免费维保期内,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无偿提供变更研发服务。

3.必要情况下需配合招标人实现对平台进行二级及以上等保测评。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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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2.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科技论文的发表。

3.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仪器操作使用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报告(第三方)、理论分析文档、程序源代码、软件/仿真源文件等,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4.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七、保密条款

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界,除非招标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招标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八、验收方式

中标人在完成项目后,向招标人提交项目有关测试报告由招标人确定是否符合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需求。

2.若验收不通过,招标人需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中标人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0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付款方式

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经费余额情况使用进行支付,如余额不够,应按照招标人项目经费拨付情况进行支付。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实验室认证相关材料。未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1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26 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办公室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89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 邮编:******查看详情

3.联系人:黄小姐 0594-*******查看详情

4.监督人:陈小姐 监督电话:0594-*******查看详情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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