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8〕81号)和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贵阳市中心城区划拨用地供应流程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筑资源规划通[2023]136号)文件要求,需将划拨用地公示。
一、用地单位:贵阳花溪旭昇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花溪区甲秀南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三、地块位置:花溪区溪北街道
四、用地面积:划拨宗地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套数598套,户型面积分为70㎡、90㎡、120㎡三种)
六、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
七、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八、申购条件:申购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购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购人应该具有贵阳市户籍,在本市就业、居住,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不受本条款限制。
(2)申购人在已婚状态下,应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购人的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购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申购保障性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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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购人在贵阳市范围内属无自有房屋(含住宅、非住宅),且2年内未进行房屋交易备案或产权转移登记;
(4)在贵阳市未享受过房改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正在享受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在签订《贵阳市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前,要先退出保障。
九、配售价格:按照基本覆盖固定资产投资率不超过5%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最终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研究明确配售价核定政策,按项目核定配售基准价格。
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若有关于该项目的意见、建议,或对内容存在质疑,请联系花溪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