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厂房二期 (一标)更改通知(二)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厂房二期 (一标)(E450*****160********查看详情)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4日
三、更改事项、内容:
序号 | 章节或 条款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现更正为 |
1 | 全文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未如期发布,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 | 招标公告-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中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完成合同签订后,先行支付10%,后续预付款根据征地拆迁情况逐步支付至30%)(备注:预付款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中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
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4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为中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完成合同签订后,先行支付10%,后续预付款根据征地拆迁情况逐步支付至30%(备注:预付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预付款支付担保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预付款从第2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开始,分45次等额(每次为预付款的25%)扣回。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14天之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达到20%作为预付款起扣点,从此之后的每个月进度款中按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最迟在最后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完预付款)。 |
5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 |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南宁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财资金〔2021〕201号的要求执行。 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设计变更)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在合同价的10%以内(含10%),按照计量的60%支付;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超出合同价的10%部分,不进行进度款计量支付,留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研究后支付; |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南宁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财资金〔2021〕201号的要求执行。 (一)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按照当期计量的80%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80%。 (二)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进度款: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在合同价的10%以内(含10%),按照当期计量的60%支付;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超出合同价的10%部分,不进行进度款计量支付,留待工程结算时一并支付。 (三)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的变更预算,已经过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审定变更预算的,该部分视同合同内项目,执行合同内支付比例。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接审的原则为: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单次变更金额增减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变更手续完备后的在 10个工作日之内报送。 |
其他不变,特此通知。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系统,各潜在投标人按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98号南宁城投集团2号楼
联系人: 黄路
联系电话:0771-*******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人:黄丽杰、於璇
联系电话:0771-*******查看详情
日 期: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