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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专业器材视频保障系统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信息化 器材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发布时间 2024/3/22 关键词信息化器材   近期更新40455项目点击关注“信息化,器材”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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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对信息化专业器材(视频保障系统)项目编号:2024-JJ01-W1012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专业器材(视频保障系统)项目编号:2024-JJ01-W1012

二、项目概况:

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本公告为需求公示公告,非招标公告,申领招标文件请关注后续本项目在军队采购网的招标公告。】

总体概况:一层值班室和七层会议室LED显示屏。

三、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要求见附件2,经济要求见附件3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2024年03月28日

五、反馈渠道

本项目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应具备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提示: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

备注:此次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最终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参与本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反馈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需求公示意见反馈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需求公示意见反馈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需求公示意见反馈。

此次需求公示流程:

(一)反馈方式:采取网上反馈方式。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需求意见建议调查表要求,填写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函、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并附上反馈意见建议时需提供的材料((二)中第1项-第7项)向我站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反馈材料(第1项-第7项逐页加盖公章(PDF版),第8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Word版及PDF版))按顺序制作,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采购机构邮箱: **********查看详情@qq.com 。若供应商对采购需求无异议,则无需进行反馈。

(二)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见附件1):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在参与需求公示前4个月内(不含需求公示当月)连续3个月由参与需求公示单位为其缴纳发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非外资独资及外资控股企业声明原件扫描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扫描件。

6.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扫描件。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扫描件。

8.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函、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三)反馈时间: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反馈意见资料,逾期提供,我站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对广大供应商的积极参与深表感谢!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名录)需线下领取,领取方式可电话咨询采购机构。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文婧

办公电话:010-********查看详情

移动电话:185*****268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席瑞国

办公电话:010-********查看详情

移动电话:181*****766

2024年03月22日


511a8804附件1相关模板.docx

a5a*****查看详情附件4采购需求明细表.pdf

16be1463附件3经济要求.docx

b494c9e1附件2技术要求.doc

,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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