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 |||||||||
机构全称 | 机构性质 | 经费来源 | 队伍编制状况 | 主体类别 | 执法职责和权限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 投诉举报电话 | 备注 |
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行政机关 | 财政全额拨款 | 机关行政编制 | 职权执法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我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制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放管服”改革的决定和政策措施,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二)负责履行经区政府批准分批次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投资建设、商事登记、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职责,并对相应的审批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负责健全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承担监管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接受相关监管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对相关事项做出调整。 (四)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与承担中介机构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搞好协调、衔接。 (五)负责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改造、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负责区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指导、协调、规范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对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的督查和考核。 (六)负责牵头协调未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开展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七)负责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八)负责受理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为民服务中心)的投诉,承担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林剑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30号 | 0537-*******查看详情 | |
填写要求:1.要将本单位全部执法主体汇总到本表上;机构全称应使用规范全称; 2.机构性质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临时机构或者其他性质; 3.经费来源填写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自收自支或者其他来源; 4.队伍编制状况机关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其他编制; 5.主体类别填写职权执法、授权执法、委托执法; 6.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在备注中写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委托执法依据。 |
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行政执法 主体 清单
所属地区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 发布时间 | 2024/3/22 | 关键词 | 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近期更新10097项目 点击关注“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实时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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