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2023年镇江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镇江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镇江市 发布时间 2024/3/25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2023年,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镇江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服务保障作用,发展改革工作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2023年5月,根据市委编办通知要求,结合市发改委机构调整情况,依法对委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共涉及9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新增行政权力3项、取消行政权力55项、调整33项。同时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设定依据有关内容,在市发改委网站及时对外公开调整的有关权力事项。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各地优化审批方式,精简审核环节,大幅压缩行政审批时间,推广不见面审批,让群众“零跑路”,主动融入和服务企业发展,“镇合意”服务品牌让城市更有温度。网上中介超市全面推进、数字人民币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广泛运用,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降低;留抵退税办理时长压缩至1.48天,非接触式办理率提升至98.87%,“镇江智慧水运口岸”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实现涉企不动产首次登记“零材料”,政务服务更趋数字化、便民化;推行规划审批和施工图审查三联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三书”制度,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配合完善全省“1+5+13”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制定《镇江市“镇合意”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对标省《行动计划》明确的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等5个环境建设,吸收《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68项年度重点任务,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部署,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同时制定《2023年镇江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工作方案》,对照省评价办法,明确14个指标及3项满意度牵头责任单位以及若干配合责任单位各自职责,切实强化协作联动。推动落实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自主改革事项清单,涉及我市57项“两张清单”改革事项任务均已完成。

(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贯彻落实《镇江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油气管道、电力、粮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油气管道、电力、粮食行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巩固“三年大灶”整治成效。形成《市发改委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市发改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油气管道、电力、粮食均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人防管理单位逐层逐级组织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使用管理责任书》,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油气输送管道、电力、粮食、现代物流园区、人防工程等重点行业牵头管理责任,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5个行业共开展139次检查,排查隐患522处,已完成整改412处,其他隐患均已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均在有序推进整改中。

(五)依法依规强化项目审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省政府《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以及市政府《镇江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牵头组织对归口负责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方案、工程设计、资金概算、社会稳定风险等开展全方面研究论证,强化项目评审的严肃性、权威性。全年共为80 个项目出具144份审批批复(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为提升中介服务质效,明确了服务机构开展项目概算审核服务的时限和收费标准,并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统筹解决概算审核中遇到的问题,推进项目审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六)依法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1月、2021年9月国家和省分别修订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用于粮食流通及其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活动。为此,我委在2023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建议《镇江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镇政规发〔2022〕3号)继续有效。为确保价格监测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同时建议2007年9月制定的《镇江市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发〔2007〕92号,镇政发〔2009〕44号修订)延长有效期。此外,对一批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

(七)依法推进政策制定和落实。在制定文件过程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在《镇江市“镇合意”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提升行动方案》中明确:所有政策出台后3个工作日即通过“苏企通”平台予以发布,并对企业主动甄别、精准推送,加速了政策直达企业效率,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同时对于有资金拨付时间的,明确市级涉企专项资金拨付时间,提升涉企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镇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落实《镇江市发改委法制审核制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报备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全程留痕并归档立卷工作。2023年,共开展各类规划、协议、信息公开答复等合法性审查126件,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九)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每季度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言献策,同时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市政接入、房租减免、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的堵点难点。市营商办建立问题收集-梳理-督办-反馈闭环解决机制,严格落实问题处理通报制度,下发交办函11份,推动30项问题限期解决销号,进一步打通了政企双向互动通道。同时对各项指标落地情况开展市场满意度调查,对各地各部门推进工作进行客观评价,连续四个季度营商环境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加强粮食行业排查检查,强化隐患整改。配合省内交叉重点检查泰州组,开展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对录入系统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促,实施限期销号管理,尤其对粮食熏蒸、登高作业等加强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开展夏秋粮收购期间联合双随机综合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夏粮收购协同联动双随机监管执法,并对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开展行政检查。开展2023年新入库政策性夏粮库存检查市内交叉检查。检查中除即知即改问题外,共检查发现问题安全生产问题6项。开展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单位摸底调查,明确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监管范围。

(十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为,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全公开,通过执法案卷记录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记录,执法过程可回溯。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对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许可)权的行政机关自2022年10月以来办理并结案的普通程序案卷评查情况,市发改委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市级部门得分全市第一,同时获得“2023年度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先进单位”称号,两名同志被评为2023年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先进个人。

(十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理念,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要求,突出执法温度。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印发《关于公布镇江市发改系统涉企“免罚轻罚”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镇发改法规发〔2023〕210号),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向社会公布了镇江市发改系统涉企“免罚轻罚”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条件和法律依据,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柔性执法,打造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法治环境,为打造“镇合意”服务品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五、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十三)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本处室单位第一责任人、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的重要论述,注重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和各级干部学法制度出台《镇江市发改委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镇江市发改委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及执法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学法知法常态化;制定《市发改委“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教活动、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

(十四)高标准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关于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部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推进依法行政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问题积极整改、立行立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材料,通过把好项目审批关、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法制宣传并引入社会监督,已完成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对标找差,聚焦问题强化整改,在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多下功夫,进一步通过整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升。

(十五)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修复等体制机制创新,重点解决严重失信占比高、受惩戒影响大的突出问题。2023年共受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申请4541件,通过修复3129个,净减少严重失信企业802个。全市一般失信企业占比从0.84%下降至0.81%,严重失信企业占比从0.95%下降至0.35%,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纳税信用A级企业占比从13.28%上升至15.45%,处于全国全省先进水平。对全市5372家失信主体分类编制退出清单、帮扶清单、约束清单,通过部门联合执法、府院联动清理、基层组织参与、企业诚信互商、严重失信“执转破”、债务重组等方式,逐步清理严重失信主体。目前,全市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数量占城市存续企业总数的比例从2.94%下降至 0.35%,是全国信用城市排名监测中公布的占比最低的五个城市之一。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积极应用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完成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数据归集任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风险防控。

(十七)筑牢法治建设廉洁防线。一是强化内外监督。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等要求,强化行政权力内部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外部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政协意见建议,确保建议、提案办结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多渠道、多形式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

(十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强化政务信息制度化、规范化公开,重点推进部门文件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

(十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设立市发改委投诉举报专线,会同市政务服务办设立*****查看详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服务专席,积极回复*****查看详情热线移交的咨询投诉举报事项,充分发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完善,对事关民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及早谋划和解决。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并依法作出处理、反馈。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十)依法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收费、价格等工作,依法做好收费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全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收费、价格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收费和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纠纷调解等对接联动,推行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全流程不见面调解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实际问题。2023年,镇江市价格认定中心着力做好涉刑事、涉纪等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累计完成各类价格认定265件,金额*****查看详情万元;价格争议调解79件,金额8868.67万元。“侍某培训退费争议纠纷案”获评全市行政调解优秀案例。

(二十一)规范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规范的受案机制,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不断督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案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制度。2023年我委发生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全年无行政复议被撤销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七、落实法治政府保障措施

(二十二)制定并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按照《全市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范(2021-2025年)》(镇发改法规发〔2021〕468号),市发改委党组中心组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将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明确普法重点和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到位,2023年6月顺利通过镇江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针对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中确定的执法职责,明确普法重点和责任主体,推动执法处室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委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以制度颁发为契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委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低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学时。组织全委61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换证培训。此外,通过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开展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扩大宣传面。

(二十三)坚持主题普法和特色普法相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将委内安全生产法法规宣传教育与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上门送法”相结合,牢固树立各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市发改委“周末不打烊 服务不断档”重大项目服务品牌,由“24干将”服务团队成员、有关板块“上挂下派”年轻干部带着政策和法律法规“下去”,带着问题和意见建议回来,将项目投资、能源用电、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及惠企政策知识直接送到企业手中。在抓好重要节点普法、阵地普法、“送法上门”等规定动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以开展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为主体,结合第六届碳达峰碳中和2023金山峰会召开,对《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为绿色低碳发展保驾护航,“发改勇担当,法治促降碳”项目获评2023年度镇江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十佳项目。

一年来,我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执法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监管的覆盖面有待于拓展,依法行政从过程先进向水平领先的进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快等。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实践,积极开拓创新,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文件下载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