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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预算绩效管理 中介机构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发布时间 2024/3/26 关键词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   近期更新3431项目点击关注“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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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3-26 至 2024-04-02
撰写单位: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郑义
(2024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省广电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3个项目。

服务需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含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绩效重点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2.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5.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7.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8.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省属高校成本绩效支出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服务要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分析资金综合效益。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2.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5.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7.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8.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20,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学生资助补助(省本级)事中绩效评价等2个项目。

服务要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2024年度事中绩效评价(绩效重点监控)、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2.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5.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7.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8.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30,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省应急厅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3个项目。

服务要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含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绩效重点评价(一般公共预算)、绩效中期评价、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2.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5.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7.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8.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10,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遥感影像资料获取与数据处理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等3项目。

服务要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含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绩效重点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2.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5.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7.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8.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24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绩效重点评价等2项目。

服务要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2.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5.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7.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8.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补助资金绩效重点评价等2项目。

服务要求:

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和政策评估(一般公共预算)、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2.绩效中期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4.政策评估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5.项目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 7.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8.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1包、003包、004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方式: 024-********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 024-********查看详情
邮箱地址: 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020********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福磊
电 话: 024********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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