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医院(上海六院福建医院)
关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AB液桶、
输液玻璃空瓶回收服务项目
采购意向(市场调研)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透析桶、玻璃输液瓶回收综合利用服务
二、基本内容及要求:
1、基本内容: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透析桶、玻璃输液瓶回收综合利用服务。
2、服务商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国家卫健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文及福建省卫计委,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2016)31号文的精神,为晋江市医院提供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透析桶、玻璃输液瓶回收综合利用服务。
3、服务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各级卫健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回收物品的处置工作,保证回收处置过程合法、依规、安全;回收物品的处置利用不得用于原用途,也不得用于生产食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包装物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生产中,做到来源去向可追溯。
4、服务商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服务商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5、服务商在回收处置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与我院无关。
6、服务商接到我院转运通知后,应安排回收人员完成暂存间内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转运交接,并与我院做好交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重量、袋数等。
7、服务商在回收及处理过程中发生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情形的,我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服务范围:
晋江市罗裳院区全部所属区域(室外及室内含地下室)。
四、服务期限:三年
五、递交资料:
1、服务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密封的报价表;(论证会自行带来)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六、报名要求
请有意向的潜在服务商于2024年4月3日17:30前递交资料,地点:8号楼二楼采供科(0595-********查看详情),递交资料一式两份,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
七、采购方式
院内招标(报名三家及以上为公开招标;如报名不足三家,转为竞争性谈判;报名只有一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八、论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电话:0595-********查看详情(采供科)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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