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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水稻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实施方案 水稻 推广

所属地区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万宁市 发布时间 2024/3/21 关键词实施方案水稻推广   近期更新12416项目点击关注“实施方案,水稻,推广”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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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

印发2024年水稻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示范 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站室: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万财发〔2024〕18号)的文件,为充分发挥我市农业增产增效,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需要,开展水稻优良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农技中心种子站制定《2024年水稻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黄孙鹏,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水稻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示范 推广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优良新品种对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技术支撑作用,良种良法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需要,以水稻优良新品种、绿色高效种植技术推广为重点,开展水稻优良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等党和国家对于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通过开展水稻优良品种引进示范推广,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促进农作物水稻单产提升。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采取引进水稻优良新品种、绿色高效种植技术等措施,不断提高水稻单产和品质。对于引入的优质稻品种,进行多层面,宽区域范围的对比试验并总结,筛选出适合我市种植的米质优(国标三级以上)、产量稳、抗性好的优质稻为主推品种,进行推广种植,扩大我市优质稻播种面积,实现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以水稻作物品种为主,创建水稻优良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基地,集成水稻优良品种、田间绿色高效种植技术等,实施30亩水稻新品种对比试验,推广优质高产水稻品种,打造高产示范的水稻种植典型。大力推进优质新品种试验、示范、配套种植技术集成,加快优质新品种在生产中推广应用。探索我市种粮专业化,社会化及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大幅度提高我市农业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

三、实施内容

遴选适应我市气候条件种植,并经审定或认定的“海南好米”金奖系列和其他优质水稻品种,深两优1978等10个水稻品种进行对比试验,筛选出高产优质品种进行推广。

四、资金来源及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资金4万元。资金来源:《万宁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万财发〔2024〕18号)中水稻优良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资金4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

1、安排资金2.4万元,用于30亩进行品种对比试验种植的资金,主要是购买种子、有机肥、农药、劳务费支付、田间农情信息调查费、总结报告编写及田间基础设施维护和田间标识牌等费用。

2、品种调查工作经费、田间技术指导及车辆、组织观摩、省内外培训、项目实施绩效评估、资料整理归档等费用1.6万元。

(三)拨付方式

1、在水稻种植完成后,实施项目的载体单位向甲方提出核实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后,实施项目的载体单位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等凭证给甲方,甲方按核实的实际面积拨付对比试验资金的50%;

2、在水稻收获前20天,实施项目的载体单位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后,按照项目方案要求验收通过,实施项目的载体单位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等凭证给甲方,甲方拨付剩余的50%资金。

五、载体选择

为了确保该试验项目顺利进行,完成试验的各项任务;项目试验载体选择的条件和程序为:

(一)选择条件

1、万宁市区域内有资质的水稻品种试验农业种植公司、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农业经营主体)。

2、在万宁市区域内拥有连片种植水稻30亩以上(含30亩)的租地合同或所在的村委会出具种植水稻证明。

3、拥有水稻耕作、收获、抽水等机械设备。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农业经营主体排除以外。

(二)载体确定程序

1、本方案批复之日起,在政府网站上公告7天,公告期内为项目试验载体申报时间,并进行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时附送相关材料(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及账号、租地合同、本人田间生产照片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2、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从符合承担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中进行审核择优拟定;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水稻新品种对比试验品种10个等,申报试验面积30亩,由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资料及试验地块实地进行核实。

3、经中心班子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为项目试验载体,将拟定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7天,经无异议确定项目试验示范载体,并与市农技中心签订试验示范协议。

六、项目开展时间安排

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2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2024年水稻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实施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技术指导、资金管理等实施工作,组长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陈贻立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郑道坚同志兼任,成员:苏龙、黄顺海、黄孙鹏、卓婷婷、翁一强、龙永泊、欧小珠、王胜、蔡夫谦、黄璘璘;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2024年水稻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实施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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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广示范工作。示范区推广高产优质稻品种示范栽培技术,综合利用病虫害防控技术、统防统治技术、农药化肥减量技术、秸秆还田等技术。设立田头示范牌,方便群众咨询,引导农户按技术规程种植水稻。

(三)加强技术指导。为了确保各项技术落实到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技术指导员要认真负责项目区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田间指导,努力把工作做好,并实地指导田间记录。

(四)强化检查督导。市农技中心负责和试验载体密切配合,确保高产优质稻品种示范栽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任务。在2024年水稻黄熟期,收获前组织有关农业技术人员、种粮专业户、农民代表进行品种观摩鉴定,以便于全市总结推广。

(五)做好总结验收。项目结束后,由市农技中心牵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试验示范工作结果进行验收和总结,验收时采用GPS测量仪对种植面积进行实地丈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补贴资金拨入项目试验载体账户,试验结果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做好原始材料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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