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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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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发布时间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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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作者:admin 日期:2024-03-29

一、报告编制说明

(一)报告范围

1.报告组织范围

本报告以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部分,涵盖本公司总部、辖内分支机构。

2.报告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报告发布周期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

(二)报告采用称谓

本报告采用《石门农村商业银行2023年环境信息报告》名称。

(三)编制依据及发布形式

本报告内容遵循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7月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 0227-2021)、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九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湖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长银发〔2021〕97号)、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湖南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长银办〔2022〕220号)及相关要求。采用电子版形式发布,可在本行网站和常德金融超市“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查询。

(四)报告指代说明

为便于表达,在报告中以“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 “石门农村商业银行”“石门农商银行”“本行”表示。

(五)联系方式

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楚江街道荷花社区澧阳中路051号

电话:0736-*******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二、年度概况

(一)总体概况

石门农商银行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而成的地方性商业银行。2015年9月30日,石门农商银行正式挂牌开业,注册资本3.15亿元。

石门农商银行总行设置15个机关部门,下设1个营业部、23家支行、10个分理处,共有营业网点34个,员工335人,服务范围覆盖石门县等区域,是县级地方性商业银行。

(二)规划与目标

坚持将绿色金融作为未来时期内的重要发展方向,突出绿色信贷支持重点,稳步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坚持以“兴农兴商 至诚至信”的经营理念为指引,以服务三农、服务县域、服务小微为使命,与地方党政同频共振,与广大客户同生共长,与石门经济同兴共荣,不断创新创优服务,致力打造群众公认、股东信任、政府满意、社会赞誉的“良心银行、放心银行、贴心银行”。经营活动中积极践行绿色理念,倡导低碳办公、绿色出行。

(三)开展的行动

1.围绕机制建设,推动绿色金融新发展

一是树立绿色信贷理念。制定《绿色信贷战略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绿色信贷发展理念和年度工作目标,将绿色信贷列入工作重点,将信贷资源向“三农”、小微企业等绿色普惠领域倾斜。二是建立重点支持名单。结合县委县政府《石门县推进红色引领绿色崛起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和新生活等绿色新领域重点支持名单,重点支持充电、换电、加氢和加气设施建设和运营。三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完善内部考核机制,重点考核服务绿色项目数量、信贷投放质量;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绿色贷款不良考核容忍度,绿色金融不良贷款容忍度高出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以内。截至2023年末,本行绿色贷款余额*****查看详情万元,较年初净增4313万元,增速为32.63%。

2.围绕科技赋能,打造绿色低碳运营新模式

一是构建网格化营销新模式。本行在全县乡镇(街道、农林场)和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实施网格化营销战略,结合“党建共创、金融普惠”和县域乡村治理等专项工作,借助经营管控平台建设,创建“百个”标准化网格营销试点责任区,真正发挥“小网格大服务”优势,强化企业对接质效,摸排企业融资需求。二是打造线上审贷新模式。搭建无纸化贷款申报和信贷档案电子化管理等智慧线上平台,打通“线下+线上”服务渠道,推进本行贷款全线上审批和管理,降低日常运营排放。

3.围绕服务创新,推动服务效能新提升

一是创新推出微贷系列新产品。本行坚守“支农、做小”初衷,围绕“大农业”“微产品”基本思路,开展“百个”“微贷”系列产品创新专项活动,基本实现“按需创新”“按户创新”。二是创新推出链式系列新产品。全面筛选、锁定辖内有规模、有效益、有影响的核心企业,抓住客户需求链、产业销售链、产品服务链、投资价值链及其上下游客户群,推出“一揽子”营销策略,巩固“银政、银协、银税、银担、银保、银企”等合作关系,把零散客户变成批量客群,为产业链、产品链企业绿色转型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为绿色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提供“绿色”通道,通过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全力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项目优先发展。四是创新担保模式。通过完善农业补贴贷、税e贷、流水贷等小微信贷产品、提高信用贷款放款比例、推广动产抵押、适度放宽担保等措施,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石门县牧云耕绿粮油专业合作社位于三圣乡北流溪村,负责人尹传虎从事粮油、脐橙种植多年,现有水稻种植面积1000余亩,脐橙种植面积300亩,恰逢石门县被选为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县,该合作社为降低种植成本想申请参与该项目,通过收集周边粪污生产粪肥,自产自销、外销等形成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入来源,但苦于资金不足不敢启动该项目。三圣支行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相关情况,向其发放了150万元“农业补贴贷”用于生产设施设备的购买,在获得信贷资金支持后,2023年该合作社有机肥生产能力已提高到5000吨,自身种植成本每亩减少了300元以上,除满足自用外,还能向周边乡镇、农户进行销售,收入大幅度提高。

(四)主要工作成效

表1 石门农村商业银行关键成果和绩效表

类别

指 标

单位

数值

绿色金融业务

绿色信贷余额

万元

*****查看详情

绿色债券余额

万元

4672

温室气体排放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范围2+范围3)

吨二氧化碳当量

1093.46

其中: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1)

吨二氧化碳当量

45.8

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2)

吨二氧化碳当量

785

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3)

吨二氧化碳当量

262.66

三、环境相关治理结构与政策制度

(一)治理结构

为促进绿色金融工作落地落细,本行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信贷管理部、办公室、党群人事部、乡村振兴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室为成员的绿色金融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组织推动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

图1 石门农商银行组织架构图

(二)政策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九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湖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长银发〔2021〕97号)、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湖南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长银办〔2022〕220号)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行于2021年制定了《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战略发展规划》,将相关要求融入信贷业务之中,明确绿色信贷投向重点和相关业务流程,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引导全行切实做好绿色信贷工作。

四、环境风险与机遇

(一)环境风险影响

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政策风险

2020年9月,我国提高了自主贡献力度,提出了“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同时,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绿色金融相关政策。然而,本行绿色信贷管理体系与“双碳”目标衔接还不够紧密,导致信息的传递和决策有所缺失,可能有潜在的政策风险。

2.环境气候变化引发的信誉风险

环保标准提高和气候极端天气很有可能对企业的现金流和资产负债造成影响,降低企业的还款能力,从而对本行的信用风险构成潜在压力。融资客户或项目发生环境行政处罚等问题,可能使银行的绿色和气候风险控制和贷款管理能力受到市场、投资者、社会公众的质疑,对银行的声誉造成影响,进而影响相关业务发展。

3.融资项目潜在的环境法律风险

在环境领域,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投资项目发生生态环境损害事件的行政处罚时,可能会带来因罚款和判决导致的成本增加等。

(二)环境机遇分析

“双碳”目标正成为我国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风向标,这也意味着绿色金融的发展迎来新机遇。在国家积极实施碳减排,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的新环境下,商业银行更需构建有效、全面的绿色金融风险管理系统,提高防范化解绿色金融风险的能力,为绿色金融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本行主动将绿色金融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中,一是逐步完善环境、气候与生态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客户环境的评估,支持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将绿色发展纳入授信业务中。二是加快金融科技发展和应用,促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助推小微和三农绿色低碳转型。三是建立绿色客户名单,围绕绿色、低碳与高质量发展等要求选择客户,适时调整客户结构。四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信贷领域的投放,加大产品与服务竞争优势,优化资产配置。

(三)环境风险管理及流程

1.完善绿色金融业务内控合规制度

明确绿色金融业务服务范围和目标,强化对绿色信贷业务贷前项目筛选、贷中资金投放、贷后资金收回,将碳定价纳入全流程风险控制,建立绿色账户体系,便于监测资金流。 逐步建立绿色信贷专业化体系,深入挖掘绿色信贷的商业机遇,主动为节能环保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2.建立转化为资产风险的环境风险指标和名单

本行将在对企业估值、放贷和融资服务时进行环境审计,研究制定一系列与金融相关的配套环境风险指标,建立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关注影响“不良贷款率”的环境要素。在实行绿色信贷过程中,本行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客户名单”,把涉及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纳入名单之内,对于名单内的客户审慎授信。

3.加强融资客户的信息披露能力

积极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绿色金融中的应用,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在合法合规范围内收集、分析、整合企业绿色信息数据,削弱气候环境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企业绿色信息尤其是ESG信息披露,从而完善绿色信息披露机制,也助力企业加速对接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的包容性。

五、自身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参照GB/T *****查看详情《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的流程和要求,本行按照:(1)确定碳排放核算边界;(2)识别主要的二氧化碳源;(3)确定核算方法;(4)选择与收集碳排放活动数据;(5)选择或测算排放因子;(6)计算与汇总自身的碳排放量的流程开展自身运营过程的核算流程开展经营活动的碳排放测算。

按照《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指导思想,在数据可获得且碳排放量显著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将其运行和活动带来的显著的间接碳排放(如交通、大型活动等)纳入核算。

(一)核算范围与排放源识别

本行核算口径以总部机关及各支行网点、离行设备等固定/移动设备设施和供应链活动作为核算边界。

核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按照核算范围划分,其自身运营碳排放维度的排放源包括如下领域:

1.范围一

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直接排放,指核算边界内固定和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食堂消耗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公务用车消耗的汽油。

2.范围二

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间接排放,指总部机关及各支行网点消耗外购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公共机构照明、空调(新风)、电梯、办公设备、ATM配套等。

3.范围三

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相关的供应链端所产生的间接排放,指供应链端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原则,此次计算只包括:差旅住宿产生的排放,固废垃圾处理产生的排放,日常办公消耗的纸张、凭证用纸、硒鼓、墨盒等。

(二)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构成

结合《湖南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方案》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要求,本行测算了2023年自身经营活动资源消耗情况和温室气体碳排放量,结果如下:2023年度自身运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范围2、范围3)为1093.46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照员工总人数335计算,人均温室气体排放3.26吨二氧化碳当量。

表1 石门农商银行2023年度自身运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

范围

排放量(吨二氧化碳当量

占比

人均排放量(吨二氧化碳当量/人

范围1

45.8

4.19%

0.14

范围2

785

71.79%

2.34

范围3

262.66

24.02%

0.78

总计

1093.46

3.26

按照主要排放源分析,排放最高的是净购电力消耗产生排放781.78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71.5%。

(三)经营活动对环境影响分析

1.绿色办公

本行净购电力是最主要的碳排放源,通过推动绿色办公、淘汰部分高能耗设施设备,对必要设备更新采用高效节能类型,使用更低功耗的设备、照明灯具等减排举措。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在运营上推进数字化改造,减少资源消耗。

2.低碳生活

本行员工在业务及开会培训,包括通勤时通过绿色出行有效达到节能减排的管理效果。在本行开展节水活动,节约用水,及时关闭水龙头,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水资源,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倡导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共享单车、步行等绿色低碳方式上下班。

六、投融资活动环境影响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参照GB/T *****查看详情《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的流程和要求,本行对月均融资额大于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贷款碳排放情况进行了测算,2023年共有6家工业企业的贷款纳入碳核算范围。

(一)计算公式

由于相关融资均为非项目融资,计算公式为:

1.非项目融资业务的碳排放量=非项目融资业务相关融资主体的碳排放量×(本行对融资主体的月均非项目融资额/融资主体的主营业务收入)

2.非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减排量=非项目融资业务相关融资主体的碳排放量×(本行对融资主体的月均非项目融资额/融资主体的主营业务收入)

(二)碳排放数据来源

融资主体的碳排放数据、碳减排量数据来自融资主体2023年能耗消耗统计等。

(三)投融资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影响

2023年,本行核算范围内6家企业非项目融资业务产生的能源消耗量合计为880吨标准煤,对应产生的二氧化碳合计为2288吨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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