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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政府控制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光伏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资源建设

所属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发布时间 2024/4/1 关键词资源建设   近期更新481项目点击关注“资源建设”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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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东县政府控制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光伏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东[2024]009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6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02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3月25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查看详情 竞买保证金(万元): 1000
报价幅度(万元): 1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5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4/3/25 10:00:00
成交人: 惠东县交投汇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交价: *****查看详情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惠东县政府可控利用的存量屋顶包含学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面积约******查看详情.76㎡,可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的面积约******查看详情.45㎡(以下简称:租赁标的)。根据《关于授权代理招标出租我县政府控制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光伏项目的请示》惠东府办文处(2024)185号,由惠东县机关事务局作为授权主体,代为以挂牌招租方式出租租赁标的。本次挂牌招租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挂牌招租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租金

  1.本项目为出租我县政府控制并可利用于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的屋顶资源,面积约******查看详情.76㎡,实际可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的面积约******查看详情.45㎡。位置:广东省惠东县。

  2.租赁用途仅为用于建设、安装、运营光伏电站项目。由竞得人负责项目建设所需的投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并网调试及运营等工作。

  3.因协议光伏电站发电所获得的碳排放指标,归竞得人所有。

  4.租赁总费用的挂牌起始价为¥*****查看详情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捌佰万元整),租赁期限20年,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竞得人竞得后,须于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总金额。

  5.本次挂牌招租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6.租赁标的的具体位置、分布和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一,竞租者在参与竞租前应当进行实地踏勘。

   7.出租方于2025年12月31日前交付租赁标的。成交后,如产生纠纷,由出租方会同惠东县资产管理部门协调产权权属所有人及相关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二、租赁期限

  1.屋顶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含建设期两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2.光伏电站及相关设施设备归属于竞得人,如租赁期限届满,出租方不继续将租赁标的租赁予竞得人,竞得人有权拆除。

  三、参与竞价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租赁标的挂牌招租竞价活动。不接受联合竞租申请。

  (二)有意竞租者可以自行到租赁标的相关现场踏勘。

  (三)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租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中标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并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自收到我方出具的退保证金函和交易双方签订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还。

  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原路原额退还。

  (五)本项目面积较大,涉及区域广,标的物差异性大等因素,有意竞租者可来电咨询项目具体情况后再报名,避免了解掌握不足而造成损失。

  四、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相关要求及风险提示

  1.意向竞租人应当亲自前往租赁标的现场进行踏勘,且应当自行在对租赁标的所涉及的资产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应就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导致无法实现建设分布式光伏等租赁目的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竞租人一旦决定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竞租人已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如因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信息公告事项)导致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受到任何损失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风险,出租方、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租人清楚知悉上述情况后参与竞价活动。

  2.竞得人负责项目建设租赁标的物的安全检测、消防申报以及所需的投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并网调试、运营及维护等工作,并可以根据需要或法律规定,将前述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3.竞得人有义务于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租或提前解除的情况下,将光伏电站及相关设施设备拆除,并将屋顶修缮确保安全、不漏水后返还予出租方,涉及的拆除、修缮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4.竞得人需要遵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5.竞租人承租租赁标的并建设分布式光伏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租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通知书》或《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出租方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租赁及建设期限等要求。

   6.租赁标的为相关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建筑物屋顶,出租方已取得相应建筑物权利人的行政主管部门惠东县人民政府的同意并授权,以出租方名义签署本合同,代为出租租赁标的。竞租人对此情况已知悉,并清楚出租方的授权情况,且同意予以接受。

  7.以上标的按总价竞租,起拍价及成交价为租赁对价,均不包含其它一切费用和税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租保证金或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逾期签订《成交通知书》或《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租赁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租赁对价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竞得人不能按本说明要求提供材料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7.本说明和其他未详尽事宜由我方全权负责解释。如竞租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可在挂牌期间与我方(出租方)联系。联系人:刘伟粦,电话:0752-*******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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