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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驱污水处理技术生化工艺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服务招标 污水处理 化学

所属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发布时间 2024/4/1 关键词服务招标污水处理化学   近期更新14439项目点击关注“服务招标,污水处理,化学”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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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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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驱污水处理技术(生化工艺)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查看详情ND0212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锦州采油厂) 化学驱污水处理技术(生化工艺)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为化学驱污水处理技术(生化工艺)服务,计划金额为105万元(暂估、不含税),计划文号为油辽锦发〔2023〕30号。该项目应用于含聚污水微生物处理生化池。锦采含聚污水生化段微生物池总容积1.0万方,设计污水处理量420M3/H,当前实际处理量约420 M3/H,设计进水水质含油≤500MG/L,含悬浮物≤300MG/L,聚合物含量200-300 MG/L,表活剂30-50 MG/L;出水指标为月度平均含油≤15MG/L,含悬浮物≤30MG/L。生化池目前优势菌种为丛毛单胞菌,需中标商提供并添加与微生物优势菌相适应的微生物促进剂(或营养剂),进行日常专业技术性能维护,实现生化池稳定达标运行,即月平均出水指标含油≤15mg/L,含悬浮物≤30mg/L(重量法)。其中,鉴于类似项目技术应用实际情况限定微生物促进剂(营养剂)平均投加浓度≤25mg/L。

招标范围:提供并添加与微生物优势菌相适应的微生物促进剂(或营养剂)实现生化池稳定达标运行,即月平均出水指标含油≤15MG/L,含悬浮物≤30MG/L(重量法)。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施地点:辽宁盘锦。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技术要求

(1)微生物促进剂(或营养剂)与微生物优势菌应相适应,平均投加浓度≤25mg/L;

(2)实现生化池稳定达标运行,即月平均出水指标含油≤15mg/L,含悬浮物≤30mg/L(重量法)。

2.设备要求

投标人运输车辆及装卸药剂设备应符合安全作业条件及(或)属地健康、安全相关规定。

3.施工要求

(1)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并添加与微生物优势菌相适应的微生物促进剂(或营养剂)。负责供货、投加、运行中微生物维护工作,包括微生物性能测试、保持微生物活性及优势菌密度等,对生化池稳定达标运行结果负责。微生物促进剂(或营养剂)平均投加浓度≤25mg/L;

(2)现场施工应服从属地的安全管理,并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和规定;

(3)季度提供一次微生物镜检报告,总结生化处理系统调试、微生物现场培养生长、运行参数优化情况等,对现场管理提出建议等;

(4)因生产波动等原因使生化池微生物生长环境遭到破坏,供货方需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补救与恢复。若为甲方自身管理原因(如进水指标不合格),期间超规定浓度额外投加的微生物促进剂(或营养剂)经甲方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认定后可正常结算;若经甲方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认定为供货方服务质量原因,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自己承担;

(5)投标人在进水实际指标小于设计进水指标情况下未能实现生化池稳定达标运行,即没有实现月平均出水指标含油≤15mg/L,含悬浮物≤30mg/L(重量法)目标,期间所消耗的微生物促进剂(或营养剂)不予结算;

(6)连续15天及以上没有实现平均出水指标含油≤15mg/L,含悬浮物≤30mg/L(重量法)目标,甲方有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内仍然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

(7)服务合同期间,若投标人施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危及甲方安全生产行为,甲方有权叫停施工,因此而造成的施工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服务合同期间,投标人平均单日实际发生服务费用应不高于本服务合同的日均计划服务费用(合同总价除以服务期限内总天数),若超出,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4.招标人需提供的服务及责任

(1)为供应商提供安全的施工外部环境,满足供应商在合理范围内提出的外部施工条件;

(2)做好收油、曝气等基础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操作及保养工作,确保生化池正常运行;

(3)污水生产有引起生化池运行环境重大变化的调整计划,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服务计划调整;

(4)配合供应商进行好生化池进水、出水含油和含悬浮物水质指标的检测与考核工作,需要特殊说明的是:含悬浮物指标检测,现场化验室不具备重量法检测条件,日常采用的是快捷的分光光度计法。因含聚生化水浊度大,悬浮物指标分光光度计法检测结果不准确,现场也只用于生产趋势监测,故考核指标以甲方抽检并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对抽检指标结果有争议时可协商加密送检,甲方要求的加密送检,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中标方提出的加密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2020年以来从事过化学驱污水处理技术(生化工艺)服务项目。提供相关合同、结算发票。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或中石油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扫描材料,主要检测指标包括出水水质含油、悬浮物等。

(四)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五)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七)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查看详情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4月12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查看详情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查看详情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查看详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927

电子邮箱:lhliuc2@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4月1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zip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锦州,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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