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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发言人》节目制作及融媒体宣传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节目制作 融媒体 宣传

所属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发布时间 2024/4/1 关键词节目制作融媒体宣传   近期更新56000项目点击关注“节目制作,融媒体,宣传”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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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发言人》节目制作及融媒体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项目名称: 《有请发言人》节目制作及融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标的名称: 《有请发言人》节目制作及融媒体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查看详情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有请发言人》节目制作及融媒体宣传建设好电视播出及网络视频分发平台,加强栏目规划、内容组织、页面设计、资源整合和日常运维。专题栏目制作、融媒体传播、品牌提升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查看详情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市场竞争方面:全媒体时政节目《有请发言人》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承办。从2018年开始,《有请发言人》已在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电视经济生活频道连续播出六年。该栏目围绕百姓关心、社会关切、媒体关注的民生热点,邀请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走进演播室,阐述政府部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规划和举措进行权威发布与解读。2018年以来一直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承担《有请发言人》节目制作及融媒体宣传工作,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作为我省省级主流媒体集团,综合实力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供需环境方面:《有请发言人》节目制作及融媒体宣传项目为延续性服务保障项目。自2020年开始,我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进入新阶段之机,为助推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常态化运行,《有请发言人》策划推出特别节目《抗疫春归进行时》,《凝心聚力促复苏》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多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就热点难点问题,发布各部门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展现了我省在抗疫情、稳经济的新征程上有力举措,彰显了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奋力交出优异答卷的不懈努力,为全省打赢两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下半年围绕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邀请十一地市书记市长走进演播室进行发布和访谈,展现了浙江在实现全面小康道路上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节目获得强烈社会反响。2023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有请发言人》围绕“八八战略”实施20年来浙江的探索实践,聚焦变化和发展,以全新的形式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充分发挥头部主流媒体优势,对《有请发言人》进行改版升级,既围绕中心工作,初心不变,又将节目进行网络化表达,以中视频形式进行全网呈现,迭代节目样态。
服务水平方面:《有请发言人》栏目立足电视频道播出,同时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各大视频门户网站进行多渠道整合传播,以“全媒”优势增强新闻发布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节目内容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牵头,联合浙江发布、学习强国同步进行视频发布,2023年联合浙里办(浙里直播)、北高峰app,同步呈现,在社会和网络空间引发了强烈的反响。7年来多期节目在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获得10万+的阅读量;微博话题阅读量超过1.2亿;《高速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针对浙江高速交通方面的话题在抖音成为爆款,交通政策话题单条抖音短视频点赞数超过20万、1.2万网友留言互动。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由该单位来承担这项工作,能够更快捷更好地完成任务。实现影响力的最大化,并得到了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和各省厅局的认可。
经专家组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讨论、论证后,得出如下结论:
1、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
2、采购需求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3、采购需求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30万元,履行时间(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同类项目历史成交情况分析,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符合目前市场行情、合理、可行。
5、本项目多年来一直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负责实施;鉴于以上情形,经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该项目的特殊性,建议该项目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原服务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实施本项目相关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4月1日至 2024年4月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专家名单:洪子娟、叶雪娥、方云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本级)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571-********查看详情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查看详情

传 真: 0571-********查看详情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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