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街道办2024年会计档案
整理辅助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街道办2024年会计档案整理辅助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 对街道办2024年会计凭证(约2000卷)、会计账薄(约120卷)、会计报表(约330卷)按《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39-2008)、《综合档案管理有关业务问题统一口径意见》(深档字〔2013〕20号)、《深圳市光明区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以及《光明街道办事处档案分类方案》标准进行整理、编号、盖章、装订、装盒、数据录入等。 二、项目技术要求: 1.开展预算会计档案整理服务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 2.投标人须承诺至少在本项目中投入2名(含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团队。中标后,中标人须固定工作人员,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项目预算金额:5.65万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营商环境办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蓝工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4年4月2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