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闫各庄镇稻田地发包公告
闫各庄镇稻田地面向社会进行招标承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位置及标的:
1.唐山海港开发区王滩镇西张庄村南2公里处稻田地共计24.1亩,南到道,北到道,西到土埝(西李庄耕地),东到排水垄沟(刘庄子耕地(北)、西双坨耕地(南))。
该土地承包期5年,每年标底500元/亩,交款方式:一次性交清.
二、招标方式:
受让方(个人)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查看原件、交复印件)及手机号。
2.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其他成员同意流转(受让)土地经营权的决议(式样附后)。
4,登录http://laoting.hbree.cn/home注册登录并认证进行投标,价格最高者中标。
5,需准备身份证扫描件,内部决议扫描件
6,审核通过后准备保证金打款至乐亭县闫各庄镇人民政府账户.
三、报名时间:
2024 年4月3日-----2024年4月16日16:00截止
四、承包期限:
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缴款方式:
存入闫各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开户名称:乐亭县闫各庄镇人民政府,开户行: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闫各庄信用社,账号:387*****000*********查看详情。未交押金者不予受理。
六、土地用途:
承包地的利用方式为种植农作物,不允许栽种果树,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如植树、建鱼塘等,更不能拉土卖地。
七、相关事宜:
1、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宗土地,需无条件服从,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地上农作物补偿归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其他费用甲方不作补偿。
2、开标时未中标者保证金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直接转为承包保证金(承包保证金不计息),2024年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交清所有承包费。
3、最高中标金额中标。
4、未中标者从投标之日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十个工作日内如投标方不主动来领回投标保证金,不管时间多长,一律不计息。)
5、中标后悔标者,作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由招标单位决定另行投标。
6、扰乱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视为中标无效,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甲方概不负责。
8、承包地内的所有道路、机井、低压线路、地下管道等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承包期内可使用,但是承包期内机井、低压线路、地下管道等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甲方概不负责。承包期满,乙方应保障机井和地下管道正常使用,并将所有的设施、土地恢复原貌,按时交给甲方,村退还承包保证金。
乐亭县闫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