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奎屯市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已由奎发改立字〔2021〕35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奎屯市;
2.2工程概况:奎屯市小区供排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地面硬化,停车位等配套基础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245天(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设计变更)所有内容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①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两年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④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
⑤建设单位要求符合其他条件的约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获取时间:2024年4月4日10时00分-2024年4月26日10时30分;
获取方式:在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124.119.80.62/)。
5.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1所述地点踏勘;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7.其他
(1)本次公告在奎屯市政府网、奎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小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21楼
联系人:代安林
电话:0992-*******查看详情、136*****000
监督部门:奎屯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2-*******查看详情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