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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 乡村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发布时间 2024/4/9 关键词实施方案乡村振兴乡村   近期更新8570项目点击关注“实施方案,乡村振兴,乡村”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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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玉林市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补齐乡村地名管理和服务短板,改善乡村地名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升我市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研究制定了《玉林市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尽快安排落实。

玉林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林市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玉林市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补齐乡村地名管理和服务短板,改善乡村地名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升我市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1158”工程,坚持党的领导、系统谋划、因地制宜基本原则,以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为主线,以规范乡村地名命名设标、织密城乡地名信息网络、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为抓手,不断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地名信息的基础性作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数据支撑,方便群众出行、指位、导航,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各县(市、区)全面完成科学、系统的地名方案编制;标准地名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地名网络进一步织密,乡村地名信息上图标注更加精准,地名信息共享更加便捷;地名文化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建立地名保护名录;乡村地名应用进一步拓展,地名公共服务供给明显改善,助力乡村振兴能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地名规划引导管理,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性

1.科学编制乡村地名方案。积极对接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科学编制行政区域内延伸至乡镇政府驻地和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一级的地名方案,主动对接和融入城乡建设、乡村振兴规划,注重地名方案与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紧密结合、衔接配套、同步修编、并行实施。(2025年底前)

2.规范乡村地名管理。系统梳理排查各级各类有地无名、多地重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等问题,加大命名力度,加强不规范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性,服务基层治理精细化、网格化需要。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范围内街路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公共服务等设施,按照管理权限由行业主管部门或镇组织申报,根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并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备案公告的通知》要求进行备案、公告。自然村屯内的村道村巷,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地名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命名更名。(2025年底前)

3.起好新时代乡村地名。深度挖掘本地历史、文化、民俗、风物等特色资源,以县级为主体建设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在命名(更名)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突出“岭南、客家、中医药、香料、田园风光”等玉林地域文化特色,以承载悠久历史、乡愁和新时代特征的好地名,展示和提振和美乡村的“精气神”。(2025年底前)

(二)健全地名标志设置体系,改善地名公共服务供给

4.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全面排查乡村地名标志设置现状,重点关注有名无标、标志损毁、设标不规范等问题。明确各类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的部门,厘清职责边界,根据《 》(GB*****查看详情-2008)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门(户)牌等标志,及时更新维护,建立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建立乡村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加强地名标志管理,及时维护、更新,更好发挥地名标志导向作用。(逐年提升,2030年全覆盖)

5.应用好智慧地名标志。要充分利用“八桂地名”平台和“互联网+”“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拓展地名标志的智能应用功能,适应乡村建设、文旅发展等需要,擦亮美丽乡村的地名“名片”使地名标志成为当地便民服务、地名文化宣传的重要接入口和展示平台。可以结合本地文化及地理特征,打造充满地名文化元素的地名标志,但在应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地名标志的基本形式,防止出现五花八门的地名标志。(鼓励创新)

(三)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留住美丽乡愁记忆

6.分级分类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加大乡村地区地名文化遗产的挖掘,持续开展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广西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古镇、古村落”、特色小镇、传统村落等认定成果,会同有关部门分级分类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民俗突出、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不随意更改老地名,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026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7.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结合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与地方志、图书馆等部门及单位的交流合作,大力发展乡村地名志愿者,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利用等工作,广泛开展乡村地名故事征集、寻访、采编活动。要大力推进地名文化进村居活动,鼓励将乡村地名建设有关事项纳入村级议事协商内容,充分利用乡村文化墙(廊)、电子屏、宣传栏、村史馆等阵地,结合玉林市“一月一主题、一县一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系列活动、“寒山诞”民俗活动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地名故事宣传、展演,切实用地名所承载的历史文脉、乡愁情怀、风土人情,把地名工作建设成为联谊乡情、热络感情、畅通民情的大舞台。(2027年底覆盖全部行政村)

(四)深化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建设

8.推动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依托国家、自治区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建立乡村地名信息常态化采集汇集、更新维护机制。对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要实现应收尽收、常态更新、规范上图。推广使用“乡村著名行动”和“八桂地名”小程序,积极发动和科学指导当地农民群众、志愿者等自主上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推动乡村地名信息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深度融合。(持续推进)

9.共建共享区划地名信息。整合县乡两级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各类型乡村地名数据等地理信息,加强乡村标准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以“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切实发挥好数据底座作用。推动在各类标志标识、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常态化更新)

(五)打造地名文化品牌,赋能乡村产业振兴

10.推动地名与农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活用、巧用地名来历含义沿革、地名故事,丰富和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重点利用已经获评的广西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古镇、古村落”打造一批乡村著名示范点。用好“地名+产业(或产品)”,集中宣传一批优势明显、发展稳定、潜力突出的乡镇制造业资源,提高乡镇产业竞争力;大力开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乡村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将地名元素和地名文化内涵融入玉粮、玉菜、玉果、玉茶、玉猪、玉牛、玉鸡等“玉”字号系列农特产品牌,让地名文化成为地方特色产业和地名标志产品的助推器,助推“玉品出乡”“玉货出山”,助力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2025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四、实施步骤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上旬)。召开全市“乡村著名行动”动员部署会,指导“乡村著名行动”深入开展。各县(市、区)在深刻领会行动内涵、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工作方案,制定本地“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做好本地“乡村著名行动”动员部署工作。

(二)探索实践阶段(2024年4月-12月)。4月中旬,各县(市、区)全面梳理各类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上图、入库等情况,针对“有地无名”“有名无标”及不规范地名等情形,形成问题清单,并统计上报。各地根据历史文化底蕴、民俗特色、地域物产等特点,每年指导30%的村屯,按照村民自治的规则,给村道村巷起名、设标、采集、上图;动员和培训村民(或经营者)自发采集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种养殖基地、田园综合体、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景点、快递物流站等兴趣点信息上图标注。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5-2027年)。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模式,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本行政区域地名方案编制,全面完成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范围内街路巷命名(更名)、信息采集入库、上图标注等。到2027年底前,全市乡村地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径基本成熟,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深化提升阶段(2028-2035年)。全市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村著名行动”是新时代地名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要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工作职责,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与各部门业务的有效衔接。要推动将“乡村著名行动”有关任务纳入本级乡村振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考核指标中,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工作。

(二)注重因地制宜,强化示范引领。“乡村著名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市、区)要加强调查研究,要结合本地乡村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客观实际,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既可选择部分任务先行先试、逐步推广,也可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努力打造地名公共服务的亮点、特色。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同时要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融媒体、报刊杂志等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抄送:玉林市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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