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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气东输质量安全环保部环境监测与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温室气体 环境监测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4/10 关键词温室气体环境监测   近期更新3741项目点击关注“温室气体,环境监测”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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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西气东输质量安全环保部环境监测与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Y24-SH07-FW196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按照国家标准计划2024年对邳州压气站等99座场站开展厂界噪声监测4次/年,对邳州压气站等98座场站开展生活污水监测4次/年,对邳州压气站等99座场站开展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1次/年,对定远压气站等4座场站站内压缩机房进行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1次/年。环境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计划制定、样品采样、运输、检测、环境监测数据分析,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总结报告等。对公司、合肥输气分公司、苏北输气分公司、苏浙沪输气分公司、南昌输气分公司、南京计量中心、武汉计量研究中心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季度编制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对4座典型场站开展模拟碳排放核查,对西气东输公司开展的放空回收及同类减排项目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温室气体核算与碳核查工作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温室气体数据分析、碳排放现场核查、甲烷排放检测、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编制、碳排放报告编制、减排项目碳排放报告编制等。本项目为同一招标主体覆盖两个甲方签约主体,招标主体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签约主体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及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计费依据参照 “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其它费用及相关费用计价依据(财务〔2021〕14号)”有关技术人员取费标准。
标段编号:1
文件发售金额(元):*****查看详情
标段内容:西气东输质量安全环保部环境监测与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西气东输所属各单位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报告编制、环境监测总结报告编制、温室气体核算、甲烷排放检测、碳排放模拟核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放空回收及同类减排项目的碳排放报告编制等全部工作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环境监测服务类似业绩和1项油气管道行业环境咨询服务类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信誉要求: 1、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人员要求: 1、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考核证书或上岗证书或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培训合格证或核查员资格或上岗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项类似环境监测业绩和1项油气管道行业环境咨询服务类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职务(或同等职务)和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同等职务)的盖章证明文件。 3)合同主要页以及其他能其担任项目经理的证明文件,如报告、验收文件等。 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需要具备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考核证书或上岗证书或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培训合格证或核查员资格或上岗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6人。(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 1、1.投标人不应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中规定的不得开展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单位,应出具相关承诺,未提供承诺或经查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2.该项目签约主体不同,需要分别签订合同,项目负责人可对两个合同实行统一管理。涉及合肥输气分公司、苏浙沪输气分公司、苏北输气分公司、南昌输气分公司、南京计量研究中心所属79座场站环境监测与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服务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涉及合肥输气分公司、苏北输气分公司、武汉计量研究中心20座场站环境监测与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服务签约主体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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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联系人:郝一博
联系电话:137*****694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伯轩
联系电话:173*****158

电子邮箱:shzbzxlbx2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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