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2亿个塑胶连接器、10万个铜片零件、120套钢材模具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228号;
建设单位:华睿智连(南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企业租用江苏哲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228号的2号B栋一层至二层厂房及一层A栋至B栋之间的钢结构,购置注塑机、冲床、电火花加工机、磨床、铣床、CNC、冷却塔、空压机、废气处理系统及配套设备,主要原料为塑料粒子、铜料、钢材等,塑料粒子均为新料,主要工艺流程为投料、烘干、注塑、冲压、机加工等,全部建成后年产2亿个塑胶连接器、10万个铜片零件、120套钢材模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COD、SS、氨氮执行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设计接管标准,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2015)表1中B级标准;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尾水排至长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准》(GB*****查看详情-2002)表1一级A标准。
(2)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磨床机加工粉尘。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四氢呋喃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15)表5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15)表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15)表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要求。
(3)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并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相关单位处理或出售资源化;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