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彭浦一小室外总体修缮工程

彭浦一小室外总体修缮工程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修缮工程

所属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 发布时间 2024/4/12 关键词修缮工程   近期更新24082项目点击关注“修缮工程”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联合体获取文件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2JA0118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招标人地址: 和田路195号
招标项目名称: 彭浦一小室外总体修缮工程
建设地点: 闻喜路360号
工程规模描述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具体描述: (1) 建筑-民用建筑:1.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4100m2;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别: 房屋修缮工程
具体描述: (1) 其他修缮面积约410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725.41万元人民币
建设周期: 78日历天
其他说明: 1、服务期:预计服务期限为7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58日历天。2、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为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本市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3 至 2024-04-17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24-04-17 16:00:00
注意: 1、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笑萌 联系电话: 186*****699
传真: 021-********查看详情
备注: 1、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协议书。并在递交投标书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帐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并提供基本帐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出具银行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需进一步提供从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视作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牵头人开具。3、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提交投标文件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截止时间:
2024-05-13 15:00:00
投标保证金: 5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0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填报单位: 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网上获取文件 ) 网上操作说明

文件下载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