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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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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 发布时间 2024/4/15 关键词目录   近期更新447项目点击关注“目录”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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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实施部门(责任主体)

法定依据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

组织落实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并指导各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用途管制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2

组织实施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措施并监督实施。

用途管制科

3

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建立反馈和纠错机制。指导各地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督考核。总结推广国土空间管控、用途转用等典型经验。

用途管制科

4

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法规监察科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5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调查监测评价规划和计划。

调查监测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6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的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调查监测科

7

定期组织实施全市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

调查监测科

8

组织实施全市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

调查监测科

9

承担全市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

调查监测科

10

负责全市遥感监测数据的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提供信息共享。

调查监测科

11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调查监测科

12

指导县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调查监测科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13

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全市实施细则。

确权登记局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14

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矿产、湿地及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等所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确权登记局

15

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组织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农房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确权登记局

16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政策,指导监督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实施农垦、供销社用地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确权登记局

17

指导监督全市地籍测绘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统筹数据库建设,建立成果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确权登记局

18

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各类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汇交、共享和更新。

确权登记局

19

负责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湿地等自然资源专项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确权登记局

20

监督管理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和人员、专用印章、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队伍建设。

确权登记局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21

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标准、程序、方法、准则和资产核定办法。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

开发利用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22

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标准。拟订市政府直接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目录和考核办法。

开发利用科

23

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指导试点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报告制度,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报告工作,指导县市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的制度。

开发利用科

24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政策。落实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民所有土地资产处置、划拨自然资源使用权管理工作。

开发利用科

25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制度。

开发利用科

26

组织落实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政策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指导县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和储备工作,协调和监督重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收回和储备。

开发利用科

27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考核评价监管体系。监督授权人、委托人、占用人、使用人职责履行情况。

开发利用科

28

承办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开发利用科

29

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集体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政策。

开发利用科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30

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安排,并指导监督和评估实施情况。

综合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31

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综合性改革工作,拟订并协调推进局全面深化改革规划和年度安排。协调指导相关改革试点工作。

综合科

32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负面清单。

开发利用科

33

负责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各地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拟订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开发利用科

34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组织落实自然资源市场监测监管制度,开展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开发利用科

35

组织落实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标准、规范,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监督管理全市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中介机构和人员,对有关评估行业协会实施监督检查。

开发利用科

36

组织落实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利用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开展节地技术和模式推广应用。组织落实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用地事项的标准审核和开发区用地审核工作。

开发利用科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实行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

37

负责监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全市的实施,落实全国、全省和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拟订全市和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措施。

国土空间规划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38

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工作。拟定主体功能区相关政策,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拟定推动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政策。

国土空间规划科

39

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

国土空间规划科

40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分解落实全市空间管控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要求。组织编制跨县级行政区及重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

国土空间规划科

41

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并实施维护。

国土空间规划科

42

组织编制、审核市级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国土空间规划科

43

组织编制市级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各地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国土空间规划科

44

指导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或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详细规划的政策、制度,落实相关标准、规范,指导各地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备案工作。组织审核中心城区开展城市更新、地下空间规划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城市更新、地下空间规划等城乡规划工作。监督管理国土空间规划行业,落实注册规划师管理制度。

国土空间规划科

45

拟定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的政策,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国土空间规划科

46

拟定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制度规范,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技术标准。

用途管制科

47

拟定土地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和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管理和组织实施。

用途管制科

48

组织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以及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查工作。)

用途管制科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49

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生态修复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50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

生态修复科

51

组织实施全市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生态修复科

52

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士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生态修复科

53

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生态修复科

54

组织开展生态修复政策宣传和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生态修复科

55

指导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生态修复科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56

拟订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征收征用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耕地保护监督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57

拟订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政策措施,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耕地保护监督科

58

拟订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监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配合开展省政府对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承担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科

59

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新增耕地项目监督、管理和报省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域内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科

60

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初步拟订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指导县市区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监督各地土地征收征用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土地征收征用政策与移民安置政策、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

耕地保护监督科

61

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衔接。拟订我市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措施,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科

62

配合耕地保护监督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各地耕地保护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科

63

总结推广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征收征用的典型经验,开展宣传、试点示范工作。

耕地保护监督科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贯彻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64

拟订地质勘查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全省地质勘查规划。

地质矿产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65

指导全市地质工作,管理市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项目。

地质矿产科

66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地质矿产科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67

拟订地质灾害防治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地质矿产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68

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应急救援等技术等支撑工作。

地质矿产科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69

拟订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地质矿产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70

拟定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发证权限的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发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矿业权管理申请材料审查。承担矿业权管理有关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承办市级发证权限的矿业权抵押备案。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发证,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地质矿产科

71

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按规定权限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开展异常名录管理,承担绿色矿山和示范区建设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地质矿产科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72

组织编制全市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基础测绘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指导县市基础测绘工作。

测绘管理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73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组织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

测绘管理科

74

拟订全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基础航空航天遥感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数字阜阳时空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

测绘管理科

75

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监管的测绘技术支持和界线测绘、工程测量、水下测量等相关工作。

测绘管理科

76

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组织测绘市场监督检查,负责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测绘资质、资格。

测绘管理科

77

贯彻执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拟定全市相关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

测绘管理科

78

负责全市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市级基础测绘成果和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

测绘管理科

79

审核本市除依法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监督实施全市测绘成果汇交,指导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

测绘管理科

80

负责全市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公布的界线标准样图。

测绘管理科

81

指导监督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应用。指导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协调促进全市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测绘管理科

82

组织、指导全市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承担测绘地理信息军民融合及区域协调发展工作。

测绘管理科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83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科学技术发展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和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

办公室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84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项目,负责市科技有关重点项目需求论证,承担相关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办公室

85

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标准工作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标准执行,指导计量、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办公室

86

组织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推广应用,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数据的管理和共享工作。

办公室

87

负责组织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人才培养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办公室

88

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科学技术普及规划、计划。

办公室

89

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外事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办公室

90

拟定并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因公临时出国(境)和出国培训计划。

办公室

(十四)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91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法规监察科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92

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和信访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法规监察科

93

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形势分析研判,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线索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非法开采矿产品数量、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评估工作。

法规监察科

94

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相关工作部署,协调配合开展全市重大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法规监察科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95

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6

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进行督查督办。

办公室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97

市委年度综合考核(发展部分)

办公室

98

市委年度综合考核(党建部分)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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