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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理委员会: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总体概念规划和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控制性详细规 概念规划 制造业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 2024/4/17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概念规划制造业   近期更新3403项目点击关注“控制性详细规,概念规划,制造业”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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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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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总体概念规划和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背景和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湘琼两地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聚焦双循环战略和制造强国建设,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双向发力,深化自贸区(港)合作,探索内陆地区高端制造业与沿海开放平台合作共赢之路。

2023年4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共同商定“推动湖南企业在海南设立‘飞地’进行工程机械再制造”,“在海南打造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总部基地”,以先进制造业为引领的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正式开启历史篇章。为了更好的指导园区建设,快速、顺利地推进园区各项建设工作的开展,早日达成园区落地投产目标。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现场指挥部以当前园区实际建设需求为基础导向,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实施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总体概念规划和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总体概念规划主要是基于对片区发展的整体定位、核心使命等进行明确,同时以目标为导向,明确园区未来建设的整体统筹方向及设计指引,主要包括前期专题研究、概念规划、城市设计三个核心内容。

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着眼于近期建设需求,通过更加具体的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衔接、用地控制指引、风貌管控引导等实现对一期建设的实施引导。

三、规划范围

1、总体概念规划范围主要包括研究范围与规划范围两个层次。其中研究范围为项目所在地的海南省东方临港产业园的范围,东方市以及海南省的相关区域,以政策、产业、基础设施、交通等相关内容协调对接和研究落实为主;具体规划范围东至国道G225,西以疏港大道为界,北至工业五横路,南至工业七横路,规划范围约417.10公顷(合6256亩)。

2、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范围位于海南省东方市高排港区东侧,主要以近期建设范围为主,东至国道G225,西以疏港大道为界,北至工业五横路,南至工业六横路,规划范围约199.76公顷(合2996亩)。

四、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1);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11);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3修订);

7.《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查看详情-2018);

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修订);

9.《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查看详情-2011);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11.《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12.《中国(湖南)自由贸易区试验区总体方案》;

13.《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改);

14.《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2021.06);

15.《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琼府[2023]9号);

16.《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17.《八所港总体规划》(2022-2035年)(在编);

18.《东方临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19.《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

20.《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

21.国家、湖南省和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技术规范。

五、工作内容

(一)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总体概念规划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前期专题研究、概念规划、城市设计等内容。

1、前期专题研究

前期专题研究主要围绕对于片区具体问题的详细研究,同时为后续概念规划提供支撑与思路。

(1)《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产业专题研究》

应深入解析两地政策优势和产业基础,合理制定产业发展定位和目标。充分发挥两地优势、匹配资源,细化产业分类,科学构建园区现代产业体系。

(2)《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竖向设计专题研究》

应结合相关规划的具体控制要求,根据园区内各类产业对于场地竖向设计的要求,分析总结各项竖向之间的冲突问题。提出不同方案可行性。

(3)《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基础设施布局专题研究》

根据园区基础设施使用需求预测,结合现状和上位规划分析,对园区内高压廊道改线、园区与周边片区路网衔接、污水泵站选址布局等重大基础设施问题进行深化和针对性研究,同时对园区内重大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等提出相应的规划指引。

2、概念规划

(1)战略背景

基于当前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分析园区建设的国家战略背景。分析湖南与海南进行政策互鉴、资源共享和产业共建新路径探索的战略意义,从湖南、海南的政策优势、工业力量等多方面分析其进行战略合作的共赢优势。

(2)场地认知

分析选址所在区域的自身资源禀赋条件、区域情况、现状概况、地形地貌、土地权属等基本情况,摸清园区建设的现状基础情况。

(3)发展定位

深入分析湘琼合作共建产业园对于湖南、海南两省产业发展与战略目标的性质定位、核心使命、发展目标、园区愿景等,明确湘琼合作产业园将从何处着手,助力湖南绘就“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助推海南实现“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同时,以目标为导向,指引后续园区总体概念规划与详细规划的规划思路与技术路径。

(4)产业策划

基于绿色智能、价值判断、建设指引以及土地价值的视角,宏观把握产业定位,围绕产业选择、布局结构、用地指标、招商运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提出产业落地实施路径。

(5)规划蓝图

加强与海南省自由贸易港、湖南省自由贸易区,以及海南省、东方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多层次规划的衔接,明确“产园共建、港园互联”联动格局的协同策略,“一园三区”的总体建设格局。

(6)一期聚焦

围绕园区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对园区一期进行详细规划指引,规划通过植入工业邻里中心、总部基地、产业楼宇等现代化园区建设理念,打造内外分流、便捷高效的交通系统,从展示界面、工业文化等多角度风貌引导打造园区“内外兼修”的独特景观空间,将一期建设成为以“绿色园区、智慧园区”为示范的园区展示名片。

(7)首开区指引

首开区指引主要内容为融合三一重工、中联重科、湘科集团等多家企业的建设需求,实现对目前已确定意向企业的地块整体控制与建设指引。规划将对三个地块的控制指标、交通组织、风貌协调等方面进行管控引导。

(8)规划实施

为保障湘琼合作共建产业园的落地实施,综合考虑园区企业落地意向、建设基础条件等,明确首开区、一期、远期的建设时序与建设引导。同时探索规划总控、项目全过程咨询+EPC服务模式管家式服务等全方位、全领域的创新服务模式,提出与“工业邻里”、“MO类用地”等相关的配套政策建议。

3、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主要是基于概念规划成果,针对园区近期重点开发区域,融合湖湘工业文化元素,确定园区空间形态布局,进行详细城市设计。

(1)风貌与形态控制

深入研究规划范围的区位、交通条件、景观资源和人的活动需求,对节点、轴线、视廊、建筑布局、形象界面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建立整体空间架构。

(2)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

合理确定绿地生态系统的规划结构。明确需要重点控制的城市公共开敞界面,公共开敞界面应该结合绿地系统、城市慢行系统及视线通廊统一考虑。

(3)总体空间形态布局

通过研究产业空间的平面和竖向形态,提出空间系统组织、功能布局、形态设计、景观组织、尺度控制、界面处理等方面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对建筑群体组合的形态、建筑造型、位置、尺度、体量、高度等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

(4)街道界面引导

分析园区的街道界面构成要素,明确街道类型、街道界面功能和空间特征,提出要素控制和引导要求。

(5)色彩形态引导

提出城市标志性色彩、廊道、形态分区,划定建筑高度分区,确定建筑高度分区控制原则

(6)城市设计引导

在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方面,衔接地块控规方案,将城市设计的目标与内容,以定性和定量、图文结合的方式提供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保证空间品质和质量。

(7)其他,如总体效果图、重点区域效果图等内容。

(二)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具体规划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对场地进行详细踏勘,对现状概况资料进行调查收集、分析,提出存在问题,根据片区建设的特点,结合现有控规实施执行情况,提出土地利用的方式方法;

2、与上位规划对接,明确规划范围内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发展策略,根据上位规划和发展现状确定规划区内人口、各项设施、建设用地总规模;

3、衔接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规划范围内的功能分区、用地空间布局、路网结构、具体用地功能及项目布置;

4、对规划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系统、公用设施、综合交通系统、地下空间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防灾系统等控制内容进行统筹研究分析。

5、将规划范围作为单独规划编制单元,制定单元规划图则成果,明确单元限制和引导内容,对核心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及其他发展用地提出指引和管控要求。

6、合理组织规划范围内部道路及内外交通联系,确定规划道路功能构成及等级划分,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网络,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社会停车场及其他各类交通场站位置、面积、停车位数量和可兼容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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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衔接相关市政设施专项规划,根据规划建设容量或建设项目属性,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8、结合现有地貌景观等组织生态景观系统,划定禁止建设和控制建设范围界限,明确绿化保护线的具体位置;

9、制定地块规划内容,确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贴线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配套及可兼容建设的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地块内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五线”控制要求(因项目性质不涉及的指标除外);

10、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并制作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地块管控图则。

11、建立规划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库成果,以《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为具体指导。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单位为“度”,数据采用File Geodatabase格式存储,数据内容主要包括单元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及控制线规划五个内容。

六、项目成果与时间要求

1、设计成果电子文件一般要求:文本文件采用可编辑的原始(word或ppt排版文件)格式,图形文件采用dwg、jpg格式,数据库文件采用*.gdb格式。

2、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总体概念规划编制成果包括产业专题研究、竖向设计专题研究、基础设施布局专题研究等3个研究课题;概念规划(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背景、场地认知、发展定位、产业策划、规划蓝图、一期详细规划指引、首开区指引、规划实施等内容);城市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风貌与形态、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总体空间形态、街道界面、色彩形态、城市设计等方面管控引导、以及总体效果图、重点区域效果图等内容)。其中,产业专题研究、竖向设计专题研究、基础设施布局专题研究等形成3个课题研究成果,概念规划成果达到城镇重点区域专项规划深度,城市设计成果达到详规层面城市设计深度;以上内容和深度均需达到相关规划标准和规范要求。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图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用地现状图、产业布局结构图、空间结构规划图、用地布局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竖向控制规划图等)和相关附件(专家评审意见等)。正式成果提交A3纸质成果6套(彩印),电子成果光盘2套。

3、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包括管控图则和附件,附件包括规划图集、说明性文件、基础资料汇编、审批文件与公众参与意见等内容。以上内容和深度均需达到《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划(试行)》以及相关规划标准和规范要求。批复最终成果提交A4纸质成果6套(彩印),电子成果光盘2套。数据库成果需符合《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4、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安排召开专家评审会。中标人应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由中标人负责召开专家评审会。以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为最终完成标志。

5、成果交付时间:

(1)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以及初步方案;

(2)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等;

(3)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成果,组织控规成果公示程序;

(4)签订合同7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提交市规委会审议,并取得市政府批复同意。

7、成果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八、其他说明及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管理委员会

1.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初步成果完成,并通过专家组审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提交正式成果,并通过采购人审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项目完成验收后,中标人需将通过评审的全部纸质报告、电子文档成果一次性移交给采购人。

3.投标人应保证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或货物)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所派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差旅费、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功能及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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