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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数字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智慧停车 一体化 数字

所属地区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发布时间 2024/4/17 关键词智慧停车一体化数字   近期更新34046项目点击关注“智慧停车,一体化,数字”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鹤庆县兴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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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鹤庆县数字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PHQ-2024-C05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鹤庆县数字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鹤庆县兴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项目建设约1500个公共停车泊位,搭建智慧停车数字平台、智慧
停车数字指挥中心、车位锁、各类停车子系统、停车诱导子系统、城市智慧停
车云服务、交通标识(牌)标线等配套设施,并进行运营维护
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庆县数字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532
(001鹤庆县数字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完成本项目
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至今任意1年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提供成立
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信息记录(提供承
诺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供应商在2020年1月1日至
今完成过不少于2个同类业务合同,类似业绩指:道路停车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
或运营管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
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相关信用承诺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合作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运营方,
一经发现有此情况发生,将取消合作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
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1019563374@
qq.com: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⑤供应商在2020年1月1日至今
完成过不少于2个同类业务合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兴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草海镇小水渼村民委员会小水渼村(鹤庆特
色花卉产业园A1-3)
联系人:唐先生

话:18213365344
电子邮件:18213365344@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村三社
联系人:
李作兴、杨翰泽、李光敏、常贵美
电话:
13988542412
电子邮件:1019563374@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制三
(盖章)
20000035129
5
鹤庆县数字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鹤庆县数字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顶且,项目业主单位为:鹤庆县兴鹤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约1500个公共停车泊位,搭建智慧停车数字
平台、智慧停车数字指挥中心、车位锁、各类停车子系统、停车诱导子系统、城市智慧停
车云服务、交通标识(牌)标线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中标
人自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TPHQ-2024-C050
2.项目名称:鹤庆县数字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项项目建设约1500个公共停车泊位,搭建智慧停车数字平台
、智慧停车数字指挥中心、车位锁、各类停车子系统、停车诱导子系统、城市智慧停车云
服务、交通标识(牌)标线等配套设施,并进行运营维护。
5.建设经营范围、内容:对鹤庆县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停车资源进行科学施划、建设
和智能化改造,建设鹤庆县城市智慧化停车运营管理系统平台,实现车位资源统筹管理,
提高城市静态交通运行效率,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共涉及车位约1500个。
6.建设周期、经营周期:拟定为10年1个月,其中建设期1个月,经营期10年,经营合
同5年1签,项目建设和运营效果达到采购人预期可再续签余下5年合同。
7.建设地点:鹤庆县内,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8.拦标价:本项目经营期限为10年,合同五年一签,前5年按营业流水分成比例累加
不低于120%:第一个五年合同到期后抽成比例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再次协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经营
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至今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近期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
计报告。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
犯罪”档案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供应商在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
过不少于2个同类业务合同,类似业绩指:道路停车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或运营管理(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
查。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相关信用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
联系人:李作兴、石敏、杨翰泽、李光敏、常贵美
电话:13988542412、0872-219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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