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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支机关瓶装水定点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瓶装水

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万州区 发布时间 2024/4/22 关键词瓶装水   近期更新110项目点击关注“瓶装水”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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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对 高二支机关瓶装水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5,922.00 元)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15,922.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商业饮用水
需求描述
饮用天然矿泉水,符合GB 8537-2018标准。
¥41.90 380(件) ¥15,922.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取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4-26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4-26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必须在平台上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交文件的要求:

    (一)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鲜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二)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三)供应商在系统中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时,采购人将以系统中供应商的报价作为评判依据。

    (四)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供应商只能以自己单位名义提交响应文件。

    (五)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上传的文件需字迹清晰,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废标处理。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盖鲜章的《报价函》、《明细报价表》各1份。

    (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其中应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请提供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其中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四)盖鲜章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配送地点到采购人交货地点的导航截图。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服务期限:1年。
  • (二)交付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177号。
  • (三)验货方式:

    (一)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清点数量、检查外观和生产日期,并由采购单位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二)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或者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 (四)报价要求: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二)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和最高总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五)付款方式:

    每个季度或者每个月按照中标单价、实际送货量进行结算。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
  • 联系人:
    牟方华
  • 联系电话:
    19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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