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朐山书院停车场项目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停车场

所属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发布时间 2024/4/10 关键词停车场   近期更新8512项目点击关注“停车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连云港韵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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朐山书院停车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韵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朐山书院停车场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朐山书院停车场项目

项目编号:JSZD-202*****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最高限价:******查看详情.47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朐山书院停车场项目,包括:停车场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制作于响应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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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确定参与磋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及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7日(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座19楼);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从“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180.103.103.123:8100/)线上报名后至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座19楼)领取招标文件,最终报名情况以线下报名为准。各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必须为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合格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9日上午9:00分,地点为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座19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份数:1份

2. 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3. 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韵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韩阳

联系方式:18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座19楼

联系方式:徐工 153*****269?

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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