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乙烯基新材料项目配套供汽工程除渣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乙烯基新材料
所属地区 | 山东省-青岛市 | 发布时间 | 2024/4/23 | 关键词 | 乙烯基新材料 近期更新25项目 点击关注“乙烯基新材料”实时招标项目![]() |
招标业主 |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 ||||
招标代理 |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
项目招标进展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乙烯基新材料项目配套供汽工程除渣系
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ZD-24041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乙烯基新材料项目配套供汽工程除渣系统采
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海湾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配套供汽项目除渣系统 1 套和冷渣机 4 台。分为 2 个包,要求分包报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 (002)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该类型装置设备制造能力的专业制造商;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先进和成熟的,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的同类设备在中国
国内至少有五套平稳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
(002 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该类型装置设备制造能力的专业制造商;
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先进和成熟的,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的同类设备在中国
国内至少有五套平稳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须携带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青岛市市北区金
华路 33 号中泰新大厦 801 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 楼二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 楼二号会议室
七、其他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
20 万吨/年乙烯基新材料项目配套供汽工程除渣系统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
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 20 万吨/年乙烯基新材料项目配套供汽工程除渣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GZD-240413
3.采购标的及数量:本次招标配套供汽项目除渣系统 1 套和冷渣机 4 台。分为 2 个包,要求
分包报价。
第 1 包:除渣系统 1 套 第 2 包:冷渣机 4 台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该类型装置设备制造能力的专业制造商;
4.2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先进和成熟的,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的同类设备在中
国国内至少有五套平稳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4.3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6.2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01 室;
6.3 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账 户: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802110200991919
7.招标文件的疑问及回复:
投标单位应在 2024 年 4 月 29 日 16:00 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项目疑问(同时提供 WORD 格式电子版发往:qdygzd123@126.com)。超出期限的疑问将
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收到疑问后 48 小时内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
标明问题的来源。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起至 9 时 30 分止。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 楼二号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 楼二号会议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 66 号
联 系 人:英部长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电 话:0532-67716676
电子邮件:qdhwhx_zb@qdhwhx.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01 室
联 系 人: 张经理
电 话: 0532-67773697
电子邮件: qdygzd123@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