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征求《东方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配送服务管理,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主管部门专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研究草拟了《东方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该制度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4月25日至5月4日),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郑亚文,联系电话:0898-********查看详情,电子邮箱: dfszjj********查看详情@163.com。地址:东方大道南62号。
附件:东方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东方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