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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风力发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总承包 发电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4/25 关键词总承包发电   近期更新82307项目点击关注“总承包,发电”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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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MW 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14800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MW 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MW 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MW 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 6 号楼会议室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 6 号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MW 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MW 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
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XTC-C-241480030
2.2 项目名称:河北恒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MW 风力发电示范项目 EPC 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范庄镇,规划风电装机容量 50MW,项目用地总面积为
10686m2,总建筑面积为 1917.56 m2。本项目安装布置 10 台容量为 5MW 的风机,新建 1 座
35kV 升压变电站,配套安装 7.5MW/15MWh 储能装置。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 EPC 总承包内容包含风电场、新建升压站、送出线路等配套工程。承包范围包括项目
所需各项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及相关费用;永久性征地及相关费用(不含项目建设用地永久性
征地的土地出让金);建设期内租地(或临时用地)及相关费用;拆迁、地方关系协调及相
关费用;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试验检测、试运行、并网、验收、工程
消缺等项目投产前的全部建设内容,并承担质保期内的质保责任,协助发包人签署并网调度
协议以及售电协议等手续。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满足工程要求的其他
勘察、设计、服务等;
(2) 本工程的全部设备与材料(含风机、塔筒、主变及箱变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及消耗品的采购,还包括所有设备与材料的催交、运输、接车、卸车、倒运(含堆场)、接
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工作。
(3)本工程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主体工程施工(场内道路改扩建、进场道路、
场内道路、吊装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风机及箱变基础内接地、塔筒及风力发电机组安装、
箱变安装等)、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送出线路施工、环境保护与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植被恢复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试验、调试等。施工供水、供电工程、
施工通信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4)除已明确发包人负责外的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土地征租协调费、临时占地租赁费、前期
手续、电网手续、工程建设手续、咨询服务、质量监检、验收等证件或批件由承包人办理,
并承担相关费用(青苗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复垦费、余物清理、水土保持补偿、耕地
占用税等)及质量监检、电网验收、电网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工作的协调费用,发包人仅为
承包人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由发包人缴纳的,按实际缴纳费用从
承包人中标总价中扣除。
(5)工程验收及服务,承包人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咨询、项目验收并承担全部费
用,包括不限于:设计配合、施工图文件审查、微观选址复核、电力工程备案及质量监检(含
地方质监站)、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设施
设计及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消防验收、工厂培训、现场培训、设备调试、试运行、质保期
内质保服务等;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电力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试验、并网试运行、
消缺、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
有工作。
(6)除以上工作内容外,还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工作。
依据初设实际情况划分场内外道路,场外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改造、协调责任和场内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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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
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
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范庄镇
2.6 计划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①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
(风力发电)专业乙级或新能源乙级(10 万千瓦以上风电项目不适用)及以上资质且可从
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全部满足其中要求。
(3)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至今)具有 2 个及以上新能源工程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
绩证明文件为准(如:合同或项目验收证书或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以
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算为准。
(4)投标人分别委派的 EPC 项目经理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委派的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且拥有安全 B 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
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
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
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以联合体牵头方的财务报表为准。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获
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2:00 至 4:00(北京时间)
4.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邮编:100037
联系人:方经理
电话:18510686380
Email:3979545535@qq.com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五分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帐号(人民币):110954974210522
4.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4.3.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
方式(手机)、E-mail 等;
4.3.3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
(由税务机关颁发);2、《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
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4.3.4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
银行账号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4.4 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的售价为每包件 2000 元,大写:每包件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
文件之前交付,以公司账户电汇或缴纳现金,否则无法开具标书款发票。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公司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 6 号楼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24 年 5 月 30 日 9 : 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接受邮寄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17:00,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签收快递或当
面递送的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系人:方经理
电话:18510686380
电子邮件:3979545535@qq.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赵县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 系 人: 方经理
电 话: 18510686380
电子邮件: 39795455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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