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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清明”“三月三”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 清明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发布时间 2024/4/28 关键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清明   近期更新8741项目点击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清明”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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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控,遏制近期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督促全市抓紧抓实抓细春节后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2024年3月27-28日开展了2024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暨“清明”“三月三”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共两组,每个检查小组抽检各类项目均不少于2个。抽查的重点是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义务教育保障建设工程、“严管工程”,以及2024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企业所承接的工程。本次督导共抽查了10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下发整改建议书8份,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2份。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自治区、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相关工作,守牢质量安全底线,思想态度不松懈。绝大部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但部分项目仍然存在责任主体履职意识不够强,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二、受检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方面

1.部分项目未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开工前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嫌未批先建。如:东兴市冠利综合楼项目、东兴镇楠木山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防城港市红沙核电核应急固定式去污洗消站项目。

2.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未开通使用“桂建通”实名制考勤系统,工人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如:东兴市冠利综合楼项目、高技术耐火材料生产项目(1#、2#厂房、6#办公楼)。二是个别项目未能提供工人劳动合同、工资签字确认表、考勤表等相关材料,如:高技术耐火材料生产项目(1#、2#厂房、6#办公楼)。三是现场“桂建通”实名制考勤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实名制考勤通道未做到封闭式管理,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未及时更新,如: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防城港校区项目(宿舍组团一1#-5#楼)、上思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上思名辰?幸福里三期5#、13#、15#、16#、20#楼及地下室项目、防城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扩建项目。

(二)施工、监理单位履职行为方面

1.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理想

(1)部分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或未到场履职。如:东兴镇楠木山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受检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均未到岗履职,监理单位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均未到岗履职;上思名辰?幸福里三期5#、13#、15#、16#、20#楼及地下室项目受检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到岗履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防城港市红沙核电核应急固定式去污洗消站项目受检时,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涂料项目受检时,项目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未到岗履职,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未到岗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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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书不全或已失效。如: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防城港校区项目(宿舍组团一1#-5#楼)受检时,现场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共有12人,仅提供5人特种作业证件检查;防城港市红沙核电核应急固定式去污洗消站项目受检时,一名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已过期。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部分项目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个别项目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即从事相关工作;未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学习培训,未能提供企业版质量安全手册;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2)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个别项目框架梁跨度超18米,无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部分项目未建立危大工程档案,未能提供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危大工程清单内容未准确辨识、有遗漏,未根据危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公告牌,未在现场明显位置对危大工程进行公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和指导性,或现场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个别项目危大工程,除论证后的专项方案外其它档案资料缺失;部分项目未能提供有限空间作业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人监视相关资料。如:东兴市冠利综合楼项目、东兴镇楠木山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涂料项目、防城港市海产品市场项目、上思名辰·幸福里三期5#、13#、15#、16#、20#楼及地下室项目。

(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扎实。部分项目开展日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流于形式;本次检查共发现2项重大事故隐患,涉及1个工程,经责任企业整改、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均已消除。

(三)实体质量方面

1.钢筋工程。如:部分项目构造柱拉结筋设置不规范、数量不足;个别项目构造柱顶部未植筋,个别构造柱顶部植筋偏位严重,已偏出所砌墙体部位;个别项目屋顶已安装好的返梁模内无预留钢筋,无植筋措施;个别项目未提供钢筋检验试验报告检查,剪力墙钢筋跳绑未满绑扎,地下室人防区底板钢筋未满绑扎。

2.混凝土工程。如:部分项目未见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或未放置在相应构件旁,未见同养试块检测报告,同养试块养护记录;个别项目未能提供楼层混凝土强度报告检查;混凝土表面局部有蜂窝麻面现象;窗台压顶梁锚固入墙长度达不满足规范要求,砼浇筑振捣不实。

3.砌体工程。如:部分项目现场砂浆搅拌无计量设备,无配合比牌,未能提供页岩砖、空心砖送检报告检查;内外墙交接处、外墙端部未设置构造柱;个别项目屋顶砖墙砌体有通缝现象且有渗水现象;施工现场使用人工搅拌砂浆且无计量设备;不同品种墙体材料存在混砌现象;砌体砂浆厚度、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局部有透光现象。

(四)安全施工方面

1.模板工程:个别项目框架梁跨度超 18 米,无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个别立杆对接后垂直度偏差过大,部分梁底立杆呈偏心受力,自由端大于 500mm,个别顶托大于 200mm;模板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监测;未悬挂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公示牌;个别项目下室顶板后浇带未浇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数量不足,部分立杆自由端过长;后浇带支架未独立搭设,采取拆除所有支架后再回顶的措施,且悬臂端过长,悬臂较长一端梁底回顶立杆数量严重不足,结构存在变形开裂等隐患。

2.外脚手架:部分项目落地式脚手架未按“三步三跨”设置,连墙件数量不足;局部小横杆探头伸出长度大于 500mm;部分小横杆距主节点大于500mm,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项目剪力墙部位脚手架连墙件缺失,未采取其它有效连接措施;一楼脚手架局部立杆悬空;外架局部与主体间距过大,未设置安全兜网。电梯井内架体立杆接长接头较多在同一截面,架体垂方向已变形,且连接措施不足,架设工字钢后搭设高度大于20米无论证方案。个别项目玻璃钢制品车间落地外脚手架连墙件未按“三步三跨”设置,连墙件数量不足,外侧未设安全立网,室内搭设的脚手架操作平台,无专项施工方案。局部外脚手架立杆底端悬空,连墙件只拉设内立杆,转角未按要求设连墙件;首层高超过7米,未采取有效抱柱措施。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未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局部外脚手架纵距过大;剪刀撑底部未使用扣件固定;西侧防护棚与外架相连;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和指导性。

3. 施工用电:个别项目施工电箱大部分无防护、防雨措施;分路标识尺寸过大,遮挡用电设备参数;塔吊开关箱未实行“一机一箱”;未按“三级配电”要求执行,凌乱;塔吊未配置专用开关箱;电缆线拖地、楼层电缆线普遍挂在外架上且无绝缘隔离措施。临近围挡处钢筋场电箱设置在喷淋头下方无隔离措施,箱壳长期处于潮湿环境,存在隐患;楼层电箱设置不规范,箱门破损、采用插头取电;部分电箱存在“一闸多机”的情况。个别项目总配电箱各分路无标识,漏电短路期漏电动作时间为小于0.1S,不满足应大于0.1S的要求;总箱出线电缆拖地;部份分配箱、开关箱接线线路未分色;钢筋场分配箱存在从漏电断路器上端接出线的情况;室外电箱大都无防雨、防护措施;无电工巡检记录;箱门与箱体未做电气连接。

4. 高处作业及临边、洞口:部分项目楼层个别临边、楼梯临边无防护;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无防护栏杆等安全部件;钢筋加工场防护不足,部分作业机械处于无防护区域。个别项目防线洞口、预留套管洞口、未浇注的后浇带等较多部分无防护措施;基坑作业临边防护缺失,无人员上下通道;项目临近山体高边坡(局部垂直)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委托第三方监测;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用具;个别楼层构架梁上部需做二次浇注,采用钢管架空作为作业平台,跨度超过3M,无防护措施;电梯井竖向洞口未设置防护门。

5.消防安全及燃气使用:部分项目楼层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不足,施工现场灭火器材无巡查记录。个别项目木方堆放场地及部份电箱附近无灭火器材;个别楼栋前因堆放材料或设置加工场未形成有效的消防通道;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个别项目工地饭堂燃气报警器安装位置距离气源过远,未接通电源,无法正常使用。

三、 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停工)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对此次检查组所检查的项目整改情况,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各地不得依据本处理意见对企业作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

(二)公开曝光。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较为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3个典型工程(名单详见附件3)在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jj.fcgs.gov.cn/)“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实施检查照片、相关企业信息网上曝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清安全形势,强化风险管控。二季度,建设项目全面开复工,部分项目易出现超强度抢工期、赶进度现象,加之气温持续升高,安全防范压力巨大,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将压力传导至项目一线,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聚焦治本攻坚,守牢安全底线。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紧盯当前春季施工实际,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强化工作统筹,健全责任体系,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监管、狠压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在建项目全面排查整治,确保隐患动态清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值守,稳控安全形势。“五一”假期将至,我市进入前汛期,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做好突发事件报送;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把压力传导至施工一线,以严有力的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附件:1.全市下发整改建议书情况统计表

2.全市检查项目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3.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黄铭栩; 联系电话:0770-*******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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