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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亮化工程(中环线及澧水两岸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施工

所属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 发布时间 2016/6/8 关键词施工   近期更新59657项目点击关注“施工”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张家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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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5】227号、【2016】137号、张发改法制【2016】1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为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环线及澧水两岸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中环线及澧水两岸项目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永定城区中环线及澧水两岸;
2.3 规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子午路妇幼保健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晶悦酒店、澧滨小学、南航福利来酒店、发改委、宏历商业广场、农业银行、市委大门、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紫御酒店、锦江之星酒店、恺力国际酒店、金都大酒店、天宫酒店、冶金酒店、闽南国际酒店、人民法院审判庭、边检大楼、市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烟草、民族中学等24个,张家界机场航站楼1个,永定大道时代港湾、田家大院、国土局新办公楼、都市金苑小区、永定区卫生局、东城首座小区、锦锈边城小区、永定区财政局、永定区公安局、永定区政府、市交投集团、聚星花园小区、银监局、广茂园一期、金华苑、东方明珠、维也纳酒店、澧水大桥桥头绿地18个,崇文路市人大、蓝天大酒店、军分区、第一中学体育馆、交通局、海事大楼、回龙山(烈士公园)7个的亮化工程,工程总投资约21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5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保修,保修期为3年;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公章持:①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⑦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⑧拟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及学历证书原件;⑨施工员、质量员上岗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⑩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报名、购买招标资料并签署付款方式承诺书。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存原件外,其余均核对原件存复印件一份(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 未按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3 招标文件400元/套,图纸及资料600元/套;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zjjchuangdi@163.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查看详情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 投标人在中标后,杜决资质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进行罚款,累计发现三次,解除双方合同;
10.3 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人须在12天内将封样样灯送往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单位之一进行光学与效果检测和现场点亮实验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检测费用由中标方负责。若任意一款灯具经招标人、设计方、招标人委托的技术咨询单位联合认定检测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86*****8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子午路紫舞骊珠大厦B座505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9*****258

传 真:****-*******.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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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zjjchuangd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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