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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城道路标线标识设施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道路标线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 2024/4/30 关键词道路标线   近期更新169项目点击关注“道路标线”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东莞市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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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莞城道路标线标识设施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查看详情-2024-*****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莞城道路标线标识设施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64,491.1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莞城道路标线标识设施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64,491.1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莞城道路标线标识设施养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864,491.1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莞城道路标线标识设施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莞城道路标线标识设施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5号市民广场北楼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查看详情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等。

5.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7.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莞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309号之二

联系方式:0769-********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高第街5号市民广场北楼七楼

联系方式:0769-********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穗瑜

电 话:0769-********查看详情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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