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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鹤大高速大连至庄河段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2024年混凝土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混凝土

所属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发布时间 2024/4/30 关键词混凝土   近期更新9772项目点击关注“混凝土”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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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预计数量
混凝土C404050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获取时间
备注
2023年鹤大高速(大连至庄河段)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2024年混凝土
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4-ZBDL-081/2024-XB-DT-1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鹤大高速(大连至庄河段)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2024年混凝
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8万元,
招标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2023年鹤大高速(大庄段)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段
落范围为K1287+100~K1407+060。施工主要内容包含主线及立交匝道、收费站
场区、外连接线病害处理及罩面,不含服务区及其匝道相关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鹤大高速(大连至庄河段)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2024年混
凝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鹤大高速(大连至庄河段)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2024年混
凝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各类刑事或因经济诉讼类案件被列为失
信人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为止,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的混凝土供应
”业绩。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
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
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8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4 月30日至2024 年 5
月8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按
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lnxinda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
081混凝土采购”。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
文件的无需提供)。
④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50110888000000453
3.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
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 系 人: 李景峰
电 话:139988565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 系 人: 刘丽 陈振华
电 话: 024-83737721
电子邮件: lnxinda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
采购范围及质量技术要求
一、采购范围
名称
混凝土
二、质量技术要求
规格型号
C40
单位

预计数量
4050
(1)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实验
室检测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家要求;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混凝土
质量控制标准,混凝土强度等级、功能性、耐久性、施工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规范规定,并满足施工操作需要,混凝土拌合物原材料、外加剂、掺合料质
量符合规范标准,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
材质单、配合比、检测报告和强度报告等。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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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获取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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