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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矿产资源 核查 监管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发布时间 2024/4/30 关键词矿产资源核查监管   近期更新9187项目点击关注“矿产资源,核查,监管”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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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4-30 至 2024-05-10
撰写单位: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郑义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2024年度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0,100.00
最高限价(元):530,100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一)文件技术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3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9号)。

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

6、《辽宁省矿业权人年度勘查开采情况综合监管实地核查规程(试行)》(辽自然资办发〔2021〕70号)。

7、《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22号)。

8、《采矿权勘测定界技术规程》DZ/T0427-2023。

9、《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1部分:煤》DZ/T0462.1-2023。

10、《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2部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二氧化碳气》DZ/T0462.2-2023。

11、《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3部分:铁、锰、铬、钒、钛》DZ/T0462.3-2023。

12、《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4部分:铜等12种有色金属矿产》DZ/T0462.4-2023。

13、《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5部分:金、银、铌、钽、锂、锆、锶、稀土、锗》DZ/T0462.5-2023。

14、《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6部分:石墨等26种非金属矿产》DZ/T0462.6-2023。

15、《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7部分:石英岩、石英砂岩、脉石英、天然石英砂、粉石英》DZ/T0462.7-2023。

16、《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8部分:硫铁矿、磷、硼、天然碱、钠硝石》DZ/T0462.8-2023。

17、《自然资源部关于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18、《矿山资源储量管理规范》DZ/T0399-2022。

19、《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GB/T*****查看详情-2022。

(二)其他要求

1、按照上述文件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如实记录核查、执法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拥有的专家配备合理,专业齐全。

3、供应商需具备测绘资质。

4、在实地核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条例,8月31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外业工作及实地核查问题汇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

5、供应商需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001包:大连及鞍山部分地区

服务内容

1、对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开发利用情况、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费用缴纳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事项。汇总以上事项中矿业权人存在的问题。

2、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重点核查采矿权人公示信息中与“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相关的生产数据的合理性;摸排“三率”数据异常情况,矿山企业研发、应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情况,利用低品位难选冶资源情况,尾矿、废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3、审核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情况,现场指导矿业权人正确填报公示信息。

4、核查矿业权人是否有疑似越界勘查开采行为(工作前要充分与遥感影像对比),并出具执法检查报告。

5、核查采矿权人储量年报或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表,核查矿山年报、储量统计数据库、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填报一致性。

6、核查异常名录矿业权问题整改情况。

7、完成11个随机抽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其他专项核查工作任务。

提交成果

《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问题汇总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提交成果形式为纸质报告和光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30,600.00
最高限价(元):530,600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一)文件技术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3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9号)。

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

6、《辽宁省矿业权人年度勘查开采情况综合监管实地核查规程(试行)》(辽自然资办发〔2021〕70号)。

7、《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22号)。

8、《采矿权勘测定界技术规程》DZ/T0427-2023。

9、《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1部分:煤》DZ/T0462.1-2023。

10、《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2部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二氧化碳气》DZ/T0462.2-2023。

11、《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3部分:铁、锰、铬、钒、钛》DZ/T0462.3-2023。

12、《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4部分:铜等12种有色金属矿产》DZ/T0462.4-2023。

13、《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5部分:金、银、铌、钽、锂、锆、锶、稀土、锗》DZ/T0462.5-2023。

14、《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6部分:石墨等26种非金属矿产》DZ/T0462.6-2023。

15、《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7部分:石英岩、石英砂岩、脉石英、天然石英砂、粉石英》DZ/T0462.7-2023。

16、《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8部分:硫铁矿、磷、硼、天然碱、钠硝石》DZ/T0462.8-2023。

17、《自然资源部关于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18、《矿山资源储量管理规范》DZ/T0399-2022。

19、《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GB/T*****查看详情-2022。

(二)其他要求

1、按照上述文件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如实记录核查、执法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拥有的专家配备合理,专业齐全。

3、供应商需具备测绘资质。

4、在实地核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条例,8月31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外业工作及实地核查问题汇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

5、供应商需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002包:丹东及鞍山部分地区

服务内容

1、对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开发利用情况、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费用缴纳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事项。汇总以上事项中矿业权人存在的问题。

2、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重点核查采矿权人公示信息中与“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相关的生产数据的合理性;摸排“三率”数据异常情况,矿山企业研发、应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情况,利用低品位难选冶资源情况,尾矿、废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3、审核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情况,现场指导矿业权人正确填报公示信息。

4、核查矿业权人是否有疑似越界勘查开采行为(工作前要充分与遥感影像对比),并出具执法检查报告。

5、核查采矿权人储量年报或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表,核查矿山年报、储量统计数据库、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填报一致性。

6、核查异常名录矿业权问题整改情况。

7、完成10个随机抽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其他专项核查工作任务。

提交成果

《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问题汇总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提交成果形式为纸质报告和光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55,500.00
最高限价(元):555,500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一)文件技术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3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9号)。

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

6、《辽宁省矿业权人年度勘查开采情况综合监管实地核查规程(试行)》(辽自然资办发〔2021〕70号)。

7、《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22号)。

8、《采矿权勘测定界技术规程》DZ/T0427-2023。

9、《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1部分:煤》DZ/T0462.1-2023。

10、《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2部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二氧化碳气》DZ/T0462.2-2023。

11、《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3部分:铁、锰、铬、钒、钛》DZ/T0462.3-2023。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12、《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4部分:铜等12种有色金属矿产》DZ/T0462.4-2023。

13、《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5部分:金、银、铌、钽、锂、锆、锶、稀土、锗》DZ/T0462.5-2023。

14、《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6部分:石墨等26种非金属矿产》DZ/T0462.6-2023。

15、《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7部分:石英岩、石英砂岩、脉石英、天然石英砂、粉石英》DZ/T0462.7-2023。

16、《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8部分:硫铁矿、磷、硼、天然碱、钠硝石》DZ/T0462.8-2023。

17、《自然资源部关于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18、《矿山资源储量管理规范》DZ/T0399-2022。

19、《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GB/T*****查看详情-2022。

(二)其他要求

1、按照上述文件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如实记录核查、执法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拥有的专家配备合理,专业齐全。

3、供应商需具备测绘资质。

4、在实地核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条例,8月31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外业工作及实地核查问题汇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

5、供应商需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003包:沈阳、本溪、阜新

服务内容

1、对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开发利用情况、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费用缴纳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事项。汇总以上事项中矿业权人存在的问题。

2、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重点核查采矿权人公示信息中与“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煤矿及煤层气矿权“三率”名称以相关行业标准中表述为准)相关的生产数据的合理性;摸排“三率”数据异常情况,矿山企业研发、应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情况,利用低品位难选冶资源情况,尾矿、废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3、审核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情况,现场指导矿业权人正确填报公示信息。

4、核查矿业权人是否有疑似越界勘查开采行为(工作前要充分与遥感影像对比),并出具执法检查报告。

5、核查采矿权人储量年报或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表,核查矿山年报、储量统计数据库、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填报一致性。

6、完成12个随机抽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其他专项核查工作任务。

提交成果

《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问题汇总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提交成果形式为纸质报告和光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505,600.00
最高限价(元):505,600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一)文件技术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3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9号)。

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

6、《辽宁省矿业权人年度勘查开采情况综合监管实地核查规程(试行)》(辽自然资办发〔2021〕70号)。

7、《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22号)。

8、《采矿权勘测定界技术规程》DZ/T0427-2023。

9、《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1部分:煤》DZ/T0462.1-2023。

10、《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2部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二氧化碳气》DZ/T0462.2-2023。

11、《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3部分:铁、锰、铬、钒、钛》DZ/T0462.3-2023。

12、《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4部分:铜等12种有色金属矿产》DZ/T0462.4-2023。

13、《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5部分:金、银、铌、钽、锂、锆、锶、稀土、锗》DZ/T0462.5-2023。

14、《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6部分:石墨等26种非金属矿产》DZ/T0462.6-2023。

15、《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7部分:石英岩、石英砂岩、脉石英、天然石英砂、粉石英》DZ/T0462.7-2023。

16、《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8部分:硫铁矿、磷、硼、天然碱、钠硝石》DZ/T0462.8-2023。

17、《自然资源部关于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18、《矿山资源储量管理规范》DZ/T0399-2022。

19、《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GB/T*****查看详情-2022。

(二)其他要求

1、按照上述文件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如实记录核查、执法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拥有的专家配备合理,专业齐全。

3、供应商需具备测绘资质。

4、在实地核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条例,8月31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外业工作及实地核查问题汇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

5、供应商需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004包:朝阳、抚顺

服务内容

1、对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开发利用情况、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费用缴纳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事项。汇总以上事项中矿业权人存在的问题。

2、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重点核查采矿权人公示信息中与“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煤矿“三率”名称以相关行业标准中表述为准)相关的生产数据的合理性;摸排“三率”数据异常情况,矿山企业研发、应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情况,利用低品位难选冶资源情况,尾矿、废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3、审核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情况,现场指导矿业权人正确填报公示信息。

4、核查矿业权人是否有疑似越界勘查开采行为(工作前要充分与遥感影像对比),并出具执法检查报告。

5、核查采矿权人储量年报或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表,核查矿山年报、储量统计数据库、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填报一致性。

6、核查异常名录中矿业权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7、汇总001-006包菱镁矿实地核查情况并出具报告。

8、汇总001-006包煤矿实地核查情况并出具报告。

9、汇总001-006包铁矿实地核查情况并出具报告。

10、汇总001-006包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并出具报告。

11、汇总001-006包生态修复情况并出具报告。

12、汇总001-006包矿山资源储量变化情况并出具报告。

13、汇总001-006包越界勘查开采情况并出具报告。

14、汇总001-006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成果并出具汇总表。

15、完成15个随机抽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其他专项核查工作任务。

提交成果

《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菱镁矿专项核查工作报告》、《煤矿专项核查工作报告》、《铁矿专项核查工作报告》、《绿色矿山建设情况核查汇总报告》、《生态修复情况核查汇总报告》、《矿山资源储量变化情况核查汇总报告》、《越界勘查开采情况核查汇总报告》、《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问题汇总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成果汇总表》。提交成果形式为纸质报告和光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503,200.00
最高限价(元):503,200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一)文件技术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3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9号)。

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

6、《辽宁省矿业权人年度勘查开采情况综合监管实地核查规程(试行)》(辽自然资办发〔2021〕70号)。

7、《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22号)。

8、《采矿权勘测定界技术规程》DZ/T0427-2023。

9、《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1部分:煤》DZ/T0462.1-2023。

10、《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2部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二氧化碳气》DZ/T0462.2-2023。

11、《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3部分:铁、锰、铬、钒、钛》DZ/T0462.3-2023。

12、《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4部分:铜等12种有色金属矿产》DZ/T0462.4-2023。

13、《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5部分:金、银、铌、钽、锂、锆、锶、稀土、锗》DZ/T0462.5-2023。

14、《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6部分:石墨等26种非金属矿产》DZ/T0462.6-2023。

15、《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7部分:石英岩、石英砂岩、脉石英、天然石英砂、粉石英》DZ/T0462.7-2023。

16、《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8部分:硫铁矿、磷、硼、天然碱、钠硝石》DZ/T0462.8-2023。

17、《自然资源部关于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18、《矿山资源储量管理规范》DZ/T0399-2022。

19、《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GB/T*****查看详情-2022。

(二)其他要求

1、按照上述文件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如实记录核查、执法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拥有的专家配备合理,专业齐全。

3、供应商需具备测绘资质。

4、在实地核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条例,8月31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外业工作及实地核查问题汇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

5、供应商需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005包:辽阳、葫芦岛、锦州

服务内容

1、对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开发利用情况、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费用缴纳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事项。汇总以上事项中矿业权人存在的问题。

2、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重点核查采矿权人公示信息中与“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煤矿“三率”名称以相关行业标准中表述为准)相关的生产数据的合理性;摸排“三率”数据异常情况,矿山企业研发、应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情况,利用低品位难选冶资源情况,尾矿、废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3、审核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情况,现场指导矿业权人正确填报公示信息。

4、核查矿业权人是否有疑似越界勘查开采行为(工作前要充分与遥感影像对比),并出具执法检查报告。

5、核查采矿权人储量年报或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表,核查矿山年报、储量统计数据库、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填报一致性。

6、核查异常名录中矿业权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7、完成13个随机抽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其他专项核查工作任务。

提交成果

《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问题汇总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提交成果形式为纸质报告和光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485,600.00
最高限价(元):485,600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一)文件技术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3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9号)。

5、《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

6、《辽宁省矿业权人年度勘查开采情况综合监管实地核查规程(试行)》(辽自然资办发〔2021〕70号)。

7、《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4〕22号)。

8、《采矿权勘测定界技术规程》DZ/T0427-2023。

9、《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1部分:煤》DZ/T0462.1-2023。

10、《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2部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二氧化碳气》DZ/T0462.2-2023。

11、《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3部分:铁、锰、铬、钒、钛》DZ/T0462.3-2023。

12、《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4部分:铜等12种有色金属矿产》DZ/T0462.4-2023。

13、《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5部分:金、银、铌、钽、锂、锆、锶、稀土、锗》DZ/T0462.5-2023。

14、《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6部分:石墨等26种非金属矿产》DZ/T0462.6-2023。

15、《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7部分:石英岩、石英砂岩、脉石英、天然石英砂、粉石英》DZ/T0462.7-2023。

16、《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8部分:硫铁矿、磷、硼、天然碱、钠硝石》DZ/T0462.8-2023。

17、《自然资源部关于粉石英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18、《矿山资源储量管理规范》DZ/T0399-2022。

19、《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GB/T*****查看详情-2022。

(二)其他要求

1、按照上述文件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如实记录核查、执法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拥有的专家配备合理,专业齐全。

3、供应商需具备测绘资质。

4、在实地核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条例,8月31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外业工作及实地核查问题汇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

5、供应商需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006包: 营口、铁岭

服务内容

1、对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勘查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标识制度落实情况、开发利用情况、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费用缴纳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等事项。汇总以上事项中矿业权人存在的问题。

2、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重点核查采矿权人公示信息中与“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煤矿“三率”名称以相关行业标准中表述为准)相关的生产数据的合理性;摸排“三率”数据异常情况,矿山企业研发、应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情况,利用低品位难选冶资源情况,尾矿、废石、煤层气、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3、审核矿业权人2023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填报情况,现场指导矿业权人正确填报公示信息。

4、核查矿业权人是否有疑似越界勘查开采行为(工作前要充分与遥感影像对比),并出具执法检查报告。

5、核查采矿权人储量年报或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变化表,核查矿山年报、储量统计数据库、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填报一致性。

6、核查异常名录中矿业权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7、完成10个随机抽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其他专项核查工作任务。

提交成果

《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矿业权人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问题汇总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相关成果。提交成果形式为纸质报告和光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 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024-********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 024-********查看详情
邮箱地址: 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020********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福磊
电 话: 024********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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