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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体化连片垦造及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综合整治 一体化 全域

所属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发布时间 2024/4/30 关键词综合整治一体化全域   近期更新23268项目点击关注“综合整治,一体化,全域”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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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体化连片垦造)及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GDZS-2024-041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体化连片垦造)及运营项目:
中标人:广东蓝田南方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每亩补充耕地
指标交易收益的 50%
二、其他:
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评审工作,经磋商
小组评审,并由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现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S-2024-04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体化连片垦造)及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蓝田南方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兴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1 号楼 1101-1102 室
成交金额:每亩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益的 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1、预计社会资本投资总额:约 150 亿元(以各单体项目最终立项批复的实施金额为准)。
2、服务范围:
(1)补充耕地项目
1)包含新增耕地(水田)和垦造水田两类项目;
2)预计补充耕地项目服务规模:约 11 万亩(以各单体项目最终立项批复的可实施面积为准),
其中:
A.预计新增耕地(水田)项目规模:约 8 万亩(以各单体项目最终立项批复的可实施面积为
准);
B.预计垦造水田项目规模:约 3 万亩(以各单体项目最终立项批复的可实施面积为准)。
3)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充耕地项目的投资、确址勘测、土壤/水质检测、勘察、设计、施工、
采购,以及后期不低于 6 年的种植、管护等工作;
4)补充耕地项目单体项目的预计实施周期:七年,其中:
A.施工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自补充耕地项目的单体项目取得施工进场的正式批文之日起
开始计算);
B.种植、管护期:自补充耕地项目的单体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延续不低于六年的种植、管
护期。
(2)农地提质改造项目
1)针对海丰县范围内部分现有闲置、零散、低效和不宜耕作的耕地,进行连片整治和提质改
造,并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水利设施、机耕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项目内容仅包含:
A.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包括表土剥离、搬运、填土、翻耕、平地等作业内容;
B.进行农田连片整治,将零碎的小田连片整治为大田,提高规模化、宜机化作业程度;
C.完善项目区内灌排水系统,提高自流灌溉和排水效率;
D.完善项目区内田间道路、下田坡道等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作业的应用范围;
E.通过施用有机肥等方式改良土壤,提升地力;
F.如农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连片实施,则农地提质改造项
目可纳入连片规划范围。
2)农地提质改造项目内容,不包含:
A.项目区以外的水利修缮、土地整理等其他任何工作(成交供应商事先书面确定的工作内容
除外);
B.项目区内所涉及新增加的沟渠/道路硬化;
C.现有养殖坑塘及坑塘水面修缮;
D.其他未事先确定的项目内容。
3)预计农地提质改造项目规模:约 5 万亩(暂定)。
4)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农地提质改造项目的投资、土壤/水质检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
以及后期不低于 3 年的种植、管护等工作(根据农地承包经营人的意愿最终确定)。
(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针对海丰县范围内共计 15 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项目,计划通过土地平整、灌溉及排水
设施建设、田间道路配套、地块归并整理和土地改良等综合措施(以项目立项批复的内容为
准),持续改善耕作条件、提升耕地质量,预计实施规模:约 3 万亩(暂定);
2)成交供应商合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合作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优化及补
充追加投资,并负责后期不低于 3 年的种植、管护等工作(根据农地承包经营人的意愿最终确
定)。
(4)其他非农用地整理项目,包括:
1)建设用地整理项目。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聚
焦优化各镇(场)产业发展方向,展示产业特色,高效集聚建设用地,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2)生态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在全县范围内选址建设“生态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打造种
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农业文旅、研学等一体化高标准农业产业示范区,搭建数字农业
指挥中心,并因地制宜建设连栋温室和植物工厂、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观光、农业科研中
心等农业二产、三产相关产业项目;
3)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包括工矿用地修复、红树林营造及建设、盐碱地生态
修复、人居环境治理、森林公园建设、流域治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
4)耕地恢复、查荒灭荒等其他农地整治项目(按地方财政核定的定额开展相关工作);
5)上述具体合作内容,待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整体规划方案报批确认后,由双方依据
项目清单另行协商确定。
五、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赖永真、陈日氽、彭柏豪、林金盛,林汉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 120000.00 元(大写:
壹拾贰万元整)。
七、本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或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海龙投资大厦 10 层 36 号(自主申报)
联 系 人:刘部长
电 话:0660-6810168
电子邮件:698915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群英商厦 7 楼 701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660-6666050
电子邮件: tinghf@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体化连片垦造)及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GDZS-2024-041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体化连片垦造)及运营项目:
中标人:广东蓝田南方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每亩补充耕地
指标交易收益的 50%
二、其他:
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评审工作,经磋商
小组评审,并由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现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S-2024-04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体化连片垦造)及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蓝田南方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兴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1 号楼 1101-1102 室
成交金额:每亩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益的 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1、预计社会资本投资总额:约 150 亿元(以各单体项目最终立项批复的实施金额为准)。
2、服务范围:
(1)补充耕地项目
1)包含新增耕地(水田)和垦造水田两类项目;
2)预计补充耕地项目服务规模:约 11 万亩(以各单体项目最终立项批复的可实施面积为准),
其中:
A.预计新增耕地(水田)项目规模:约 8 万亩(以各单体项目最终立项批复的可实施面积为
准);
B.预计垦造水田项目规模:约 3 万亩(以各单体项目最终立项批复的可实施面积为准)。
3)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补充耕地项目的投资、确址勘测、土壤/水质检测、勘察、设计、施工、
采购,以及后期不低于 6 年的种植、管护等工作;
4)补充耕地项目单体项目的预计实施周期:七年,其中:
A.施工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自补充耕地项目的单体项目取得施工进场的正式批文之日起
开始计算);
B.种植、管护期:自补充耕地项目的单体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延续不低于六年的种植、管
护期。
(2)农地提质改造项目
1)针对海丰县范围内部分现有闲置、零散、低效和不宜耕作的耕地,进行连片整治和提质改
造,并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水利设施、机耕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项目内容仅包含:
A.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包括表土剥离、搬运、填土、翻耕、平地等作业内容;
B.进行农田连片整治,将零碎的小田连片整治为大田,提高规模化、宜机化作业程度;
C.完善项目区内灌排水系统,提高自流灌溉和排水效率;
D.完善项目区内田间道路、下田坡道等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作业的应用范围;
E.通过施用有机肥等方式改良土壤,提升地力;
F.如农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连片实施,则农地提质改造项
目可纳入连片规划范围。
2)农地提质改造项目内容,不包含:
A.项目区以外的水利修缮、土地整理等其他任何工作(成交供应商事先书面确定的工作内容
除外);
B.项目区内所涉及新增加的沟渠/道路硬化;
C.现有养殖坑塘及坑塘水面修缮;
D.其他未事先确定的项目内容。
3)预计农地提质改造项目规模:约 5 万亩(暂定)。
4)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农地提质改造项目的投资、土壤/水质检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
以及后期不低于 3 年的种植、管护等工作(根据农地承包经营人的意愿最终确定)。
(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针对海丰县范围内共计 15 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项目,计划通过土地平整、灌溉及排水
设施建设、田间道路配套、地块归并整理和土地改良等综合措施(以项目立项批复的内容为
准),持续改善耕作条件、提升耕地质量,预计实施规模:约 3 万亩(暂定);
2)成交供应商合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合作后,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优化及补
充追加投资,并负责后期不低于 3 年的种植、管护等工作(根据农地承包经营人的意愿最终确
定)。
(4)其他非农用地整理项目,包括:
1)建设用地整理项目。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聚
焦优化各镇(场)产业发展方向,展示产业特色,高效集聚建设用地,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2)生态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在全县范围内选址建设“生态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打造种
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农业文旅、研学等一体化高标准农业产业示范区,搭建数字农业
指挥中心,并因地制宜建设连栋温室和植物工厂、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观光、农业科研中
心等农业二产、三产相关产业项目;
3)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包括工矿用地修复、红树林营造及建设、盐碱地生态
修复、人居环境治理、森林公园建设、流域治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
4)耕地恢复、查荒灭荒等其他农地整治项目(按地方财政核定的定额开展相关工作);
5)上述具体合作内容,待海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整体规划方案报批确认后,由双方依据
项目清单另行协商确定。
五、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赖永真、陈日氽、彭柏豪、林金盛,林汉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 120000.00 元(大写:
壹拾贰万元整)。
七、本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或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海龙投资大厦 10 层 36 号(自主申报)
联 系 人:刘部长
电 话:0660-6810168
电子邮件:698915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群英商厦 7 楼 701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660-6666050
电子邮件: tingh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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