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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污水处理药剂 双氧水

所属地区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4/5/7 关键词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   近期更新515项目点击关注“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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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询价
公告
(招标编号:)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询
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
为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
购项目询价,详见附件公开询价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
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
询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公开询价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18时00分
递交方式:以原件扫描件方式发送邮箱hj83982828@163.com并电话告知确
认已发送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18时00分
开标地点:hj83982828@163.com
七、其他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询价
,详见附件公开询价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址: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
联系人:林先生

话:0595-885565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幢201室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8960229657
电子邮件:hj8398282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凶的立(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梅终」
程管
(盖章)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
氧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致各单位:
我单位拟对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
购项且进行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作为该项目采购预算价确定的参照,具体采购货
物技术指标详见询价图。
特此询价,请予支持。请将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05月13日17:30
前以原件扫描件方式发送邮箱hj83982828@163.com并电话告知确认已发送。
附件: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询
价函
询价单位: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556500
联系地址:石狮市北环路2638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蔡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幢201室
电话:18960229657
附件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
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询价函
致各单位:
因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项目采购需要,拟招标采购污水处理厂药剂
:双氧水,现进行市场询价,请贵单位给予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每车30吨,但具体以中标人送货为准,不强制大车)
1.1双氧水
供应的双氧水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6-2014的相关要求,详见下表。
技术指标表
项目
指标
备注
过氧化氢(02)w/%
≥27.5
有效浓度
游离酸(以HS04计)w/%
≤0.050
不挥发物w/%
≤0.10
稳定度s/%
≥90.0
总碳(以C计)w/%
≤0.040
硝酸盐(以NO计)w/%
≤0.020
备注
指标试验方法按照GB/T1616-2014标准执行。
1,2、投标报价要求:
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含将货物送达并最终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货物的价格、运杂费、装卸费(指装卸至指定地点)、货物运至采购
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货物维护费用、技术服务费、抽样检测费、验收费、
培训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等)检测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费、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涉
及各种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3、供货地点、供货期
(1)供货地点:石狮市锦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狮市样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狮市
鸿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2)供货期: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4验收
货到正式验收时或货物使用期间,采购人、采购人的上级单位(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采购人收货后的药剂实际使用单位等,可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中
标人供货的样本进行检测,若送检的检验结果为合格,送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送检的检验
结果为不合格,送检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若中标人对第一次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测报告后5(伍)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
检要求,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后10
(拾)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采购人、采购人的上级单位(股东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采购人收货后的药剂实际使用单位指定)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
终结果,双方都不得再次提出异议。无论如何,复检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若所供产品为液体药剂,每车次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均由采购人现场进行检测,若检测
指标不合格,当即取样封存送至第三方机构检测,并通知中标人,该次第三方检测结果为最终
结果。若送检的检验结果为合格,送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送检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送检
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5支付方式
(1)货款由石狮市锦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狮市鸿山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按实际供货数量支付:
、中标人应提供货物验收单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3%,若国家有调
整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原件,中标人、发票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
b、其他有关资料。
(2)付款:每一结算周期内(即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为一个产品货款结算周期)的
货款于次月对账,于第三个月进行付款。
(3)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报价单位须知
2.1关于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报价函应按我司提供的格式进行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材料要求
3.1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3.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方式: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原件扫描件方式发送邮箱h
j83982828@163.com。
报价函
项目名称: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双氧水)2024年度采购项目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吨)
备注
1
双氧水

预估24260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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