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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中心首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设计施工 污水处理 总承包

所属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发布时间 2024/5/8 关键词设计施工污水处理总承包   近期更新31883项目点击关注“设计施工,污水处理,总承包”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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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项目内页码提交资料要求
1列明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2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信用承诺书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运营部分
3企业营业执照(运营单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施工部分
4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6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7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
9拟委派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0施工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在册人员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设计部分
13企业营业执照(设计单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4企业资质证书(设计单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5拟派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6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在册人员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书面资料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
(二期)污水处理中心(首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EPCO)招标公告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中心(首
期)项目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 2401-441322-04-01-
526575)备案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
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二期)
污水处理中心(首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二、招标单位: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6828988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新塘村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
应基地7#综合楼12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6234265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招标监督机构: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752-6295610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
四、项目概况及规模: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中心(首
期)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³/d,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Ш类执
行。含首期工程构筑物、建筑物、设备、管道、接口、电气、处理设施绿化覆盖、场内道路
等,其中预处理、深度处理、辅助用房土建规模按10000m³/d。主体建成后,由中标方进行
运行管理。
项目包含:污水处理中心粗格栅及提升泵站、高压配电间及维修车间及鼓风机房、加药
2
间及脱水车间、综合楼、门岗、深度处理池、回流泵房上部、尾水提升泵房等公共建构筑物
按1.0万吨/天规模设计,设备按5000吨/天配置。
污水处理中心构筑物为半地埋构筑物,建筑单体均为三层以下建筑,建筑高度为4.0m至
10.0m,最大跨度为12m。地下室为一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 1个标段。
3.招标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为准):
3.1 设计部分:污水处理中心的建筑、结构、基坑、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防雷、
室外工程及道路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及规划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
设计(满足后期的报审);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
律、法规、规范、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作为项目牵
头方,工作包括如下内容:
(1)方案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等;
(2)初步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3)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4)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并提供设计修改、变更、设计咨询、技
术交底、验收等服务。
(5)本项目设计范围除满足上述内容外,还包含永久用电设计(设计图纸能符合供电部
门的审批要求),室内简单装饰设计等(招标人视实际投资情况而定)的设计。
(6)项目的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3.2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施工准备、临水临电
等)、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组
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
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
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承担对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设备供应商统一指
挥、协调、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3.3 运营部分:负责项目运营。
3.4 其他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
4.质量要求:合格。
5.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七、投标人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月 日至 2024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登记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
人亲自投标登记的不需要递交授权书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
证复印件、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 www.gzggzy.cn 下载,登记前填报、盖
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登记表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并出具联合体协议(联合
体协议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人登记时须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进行核对,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可以是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企业信息以及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登记,否则无法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28866000。
3、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 月 日至 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
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
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
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
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缴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书及不同投
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
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4.1、4.2 点资质:
4.1 工程设计需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
4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
求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 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
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
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
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
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
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给排水专
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
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
5.2 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穗建规字〔2020〕32号规定,项目负责人只
能负责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
工。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
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5
②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参与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
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企业、香港
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
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3 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类)。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信息库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及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
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
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和施工方)应在惠
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信用承诺书。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运营
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
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兼任。
8.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
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以承接
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信用承诺书》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0、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
6
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
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的信息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
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
请资料,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
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6484.25万元(不包含运营维护费),其中:
1.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342.67万元;
2.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41.58万元。
3、运营维护费最高限价为:
(1)固定成本单价20.46万元/月。
(2)可变成本单价3.634元/吨。
1.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费用等);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
实施。
十四、工期
总工期:300个日历天内完工(其中含设计工期75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日起计算。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有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办
事指引。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
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拟报各专业负责
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库、拟报各专业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
7
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
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
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电话:0752-
86828168;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新塘村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
应基地7#综合楼12层。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11 Thttp://www.gzggzy.cn11 T)、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11 Thttp://www.cebpubservice.com/11 T)、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网址:11 T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
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暂停该企业参加建设单位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注:
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招标单位: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 月 日
8
附件一:
工程名称:U
投标申请人(盖章):
序号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的信息一览表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2
列明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
议(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
的信用承诺书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运营部分
3 企业营业执照(运营单位)
复 印 件加 盖 单 位 公 章, 须 提 交 营 业 执照 复 印
件。
施工部分
4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6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7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
9 拟委派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
书或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复
印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0
11
施工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
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 供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安 全 培 训 考 核 合 格 证 ( 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提供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
9
12
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在册人
员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
入的人员。
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
信息平台。
13 企业营业执照(设计单位)
14 企业资质证书(设计单位)
1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
16
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是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
在册人员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
平台录入的人员
设计部分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书面资料。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
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
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证明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信息取自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及惠州市建筑市场信
用信息平台书面资料
注:1.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3.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牵头方
加盖公章即可。
10
附件二:
信用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郑重作出承诺,对参与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的行为
负责,保证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
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的规定执行,
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罚并公开。
在此,我司也郑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的编制单位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
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我司将自觉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及有关资料内容是真实有效的,并声明所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11
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一旦违背上述承
诺,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
我司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限(是指我司参与项目投标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不存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或伪造虚假证件的情形,若我司有虚假承诺的,我司愿
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接受被列入不诚信记
录和相关处罚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签字。
12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
投 标 项 目 名 称 :

致:U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
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U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U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U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或删除成员名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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