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长丰县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2023〕26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公示、县级汇总核算等程序,汇总规模种粮主体551户,核定2023年300亩规模种粮大户中水稻、玉米、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标准为12.64元/亩,其他作物补贴标准为9.64元/亩。现将长丰县2023年300亩规模种粮大户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月8日-5月12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反映,联系人:王定国,联系电话:0551-********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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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