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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购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第八期招标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视频监控系统 社会治安

所属地区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 发布时间 2024/5/9 关键词视频监控系统社会治安   近期更新2160项目点击关注“视频监控系统,社会治安”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兴宁市公安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广东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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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购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第八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8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X*********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兴宁市公安局购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第八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宁市公安局购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第八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6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采购标的:兴宁市公安局购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第八期)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4,76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公安局购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第八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公安局购买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第八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1.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05月2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3.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查看详情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6.项目类型:服务类
  温馨提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智慧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若PDF版本与Word版本内容有不一致时,应以PDF版本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宁市公安局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
  联系方式:0753-*******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嘉兴路48号
  联系方式:0753-*******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753-*******查看详情
,兴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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