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区零星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4-JKCGFW-F400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院区零星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CGFW-F4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区域 | 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 | 工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某办公楼 | 正面外墙大理石拆除、刷新,玻璃门内顶石膏板拆除、新做等。 | 详见询价文件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 北京市丰台区 | |
2 | 某中心楼 | 部分房间壁纸开裂、 卫生间漏水、暖气管道漏水等。 | ||||
3 | 某车库楼 | 自来水管道损坏、车库卷帘门维修等。 | ||||
4 | 院区 | 门口地砖破损、污水井维修等。 | ||||
5 | 某家属院 | 地面铺地板革、安装橱柜、安装天然气灶台等。 | ||||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伴随服务和税金等价格。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最高限价¥*****查看详情元(玖万伍仟元)。 5.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邀请函,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文件要求装订、签署、盖章、密封。 6.该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内执行原报价,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10 日至5月15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详细地址请咨询王助理010-********查看详情、153*****774)
(三)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报价方指定专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领取,申领材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军队单位不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条件为报价方申领询价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采购机构对报价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不负责,一切后果由报价方承担。凡申领询价文件的报价方,其具体报价资格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判定。
六、现场勘察
1.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6:30。
2.现场勘察地点:请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
3.联系人: 王助理 ,电话:153*****774。
4.现场勘查需携带的证明材料:①参加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勘察无需提供授权书);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供应商对该项目的任何问题可在现场提出,建设部门进行详细解答。供应商着装不得显示单位名称、简称等能够识别企业名称的任何标识,踏勘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现场勘查结束后,针对供应商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答疑后形成相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现场勘查,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七、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08:00—09:00。
2.供应商式:供应商授权代表将报价文件密封后,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请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
报价文件递交时,报价方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法人授权证明)。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1.联系人: 王晓玲
2.办公电话: 010-********查看详情
3.移动电话: 153*****774#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4.传 真: 010-********查看详情
九、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青原
电话:010-********查看详情,130*****992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星皓
电话:010-********查看详情,151*****275
(采购管理部门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举报电话010-********查看详情)
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