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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铁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桥涵及限高架碰撞报警装置配件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报警装置 限高架 桥涵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发布时间 2024/5/13 关键词报警装置限高架桥涵   近期更新971项目点击关注“报警装置,限高架,桥涵”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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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内蒙古呼铁智能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ZTXYZB24-191(二次)桥涵及限高架碰撞报警装置配件采购项目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中标人等信息公示如下: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标段一、二、三、六中标人:北京吉山时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

公示自202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内蒙古呼铁智能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门提出,市电:134*****111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实行实名制,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招标方监察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招标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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