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粮食生产,有效控制农田鼠害,博罗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拟采购一批灭鼠药。内容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存续企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二、本次询价采购情况
采购鼠药:0.005%溴鼠灵饵剂,预算采购资金14万元。
(一)药物需求。
使用新鲜均匀饱满的稻谷颗粒配制,制剂贮存稳定,适宜在南方使用。标的药物必须具有“三证”,即农药生产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
(二)采购数量及金额。
1.数量:药物净重不少于14吨。
2.金额:药物价格不高于1万元/吨(含税金、包装、运费等)。
三、询价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供货要求: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供应商报价中应包括由项目实际实施所引发的一切费用,且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费用包含人工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零配件、标配工具、商检费、税费等。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
(四)交货地点:博罗县各镇(街)(采购人指定);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国家合格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经财政报账后将货款通过银行一次性转帐到中标方指定的账户。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款项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款项延期拨付给中标方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四、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货商如非产品制造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授权证明复印件;
(四)采购报价表(附件2)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询价清单要求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等产品佐证材料。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7:00时。
(二)材料要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将报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产品授权书、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统一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博罗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不接收到货付款方式的快件)。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相关资料予以保密。
(三)接收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博惠路307号,联系人:谭生,联系电话:0752-*******查看详情、135*****980,电子邮箱:blnzfw*******查看详情@boluo.gov.cn。
六、其他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未完整填写采购报价表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或明显缺乏竞争力的;报价单位之间存在关联的;违反询价函其他约定的。
博罗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6日